出台“开门炮”限放令迫在眉睫
2月16日,在济南泉城路上,一商家的工作人员正在门前广场上点燃“开门炮”。当日是正月初七,也是年后上班的第一天,济南不少商家开门营业。据了解,今年“开门炮”较往年明显减少,但依然让济南的空气遭了殃。
正月初七是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一天,济南一些商家集中选择上午燃放“开门炮”。“开门炮”不仅给市民带来惊扰,也进一步加重了空气污染。当天,济南环卫工共清扫炮屑五六十吨。在一个时段内,济南15个空气监测点,有14个达到重度污染。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燃放“开门炮”的,除了一些商户和企业,还有很多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据《华商晨报》报道,16日,大连市自来水集团放“开门炮”引发爆炸,办公楼墙体及多处窗户受损,多辆轿车惨遭破相,所幸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开门炮”是春节文化中的一项传统民俗,燃放“开门炮”,无非是想讨个吉利的好彩头。但在近些年,这项民俗开始有些变味变质,不少人在燃放“开门炮”时都抱着一种攀比斗富的心态,争相比拼看谁家的“开门炮”声音更大、时间更长、价格更贵。如此一来,原本喜闻乐见的民俗,渐渐成了一种扰民的陋习。
笔者认为,“开门炮”与酒店生意的兴隆和企业的发展以及单位的好坏没有必然的联系,他们这样做,表达的是一种美好心愿,这种做法无可厚非。但一些商人和官员不惜花费巨款燃放“开门炮”,这样既浪费了钱财又扰了民,还有可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这难道不是一种带有陋俗色彩的民俗吗?对这一陈规陋习应该割除才对。
要知道,商场和酒店的兴隆与职工的诚信经营、敬业精神和优质服务有关,与管理者先进的管理理念有关。作为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更应该倡导文明、低碳的生活方式,更应该摒弃遗风陋俗,不能助长一些不良风气。
为此,笔者建议政府部门应该出台相关政策,限制商家燃放鞭炮的行为,尤其对那些吃财政饭的部门单位和国有企业,应该有强制性措施,并接受社会监督;另外当地文明委要对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炮竹,尤其是燃放“开门炮”作出详细的规定,不要不加节制地集中燃放“开门鞭”、“迎新鞭”、“团圆鞭”等,让空气质量、卫生环境的污染“雪上加霜”,不要燃放具有伤害性的礼花弹、大型烟花,更不要在深夜24:00后至次日凌晨5:00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影响老人、儿童以及病人的休息等,建议选择电子爆竹、音乐、鲜花等新颖的喜庆方式,健康、低碳安全、环保地过新年。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