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为节能环保买单?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将节能环保产业打造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这一消息的发布陡然给长期坚守并已略带疲倦的从业者带来了不少的兴奋点。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意见》是通过新闻联播头条播出的,这是非常少见的举动,也足以体现出本届政府对于节能环保工作的重视。在股市反应上,业界普遍情绪高涨,随着《意见》的发布,多只节能环保概念股应势大幅上扬。
笔者从事节能环保产业多年,长期跟踪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动态。应该说,此次《意见》的发布,符合了业界对新一届政府举措的期待,再次明确了把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为未来经济的支柱产业这一大方向。但是客观地讲,要实现这一雄心勃勃的宏伟目标,本届政府是面临着巨大挑战的,这里面还有许多根本性的问题没有解决。弄不好,这一议题会成为本届政府不那么光鲜的一页。
首先要搞明白的是,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市场到底在哪里?
一个产业要大规模发展,是建立在庞大的市场需求基础之上的,必须要有足够多的用户有意愿并且有能力为他们所需要的东西买单。通常,买单的会有四类主体:企业、政府、个人、国外主体。据此,节能环保企业的业务类型大致也可以分为四类:2B(企业)业务、2G(政府)业务、2C(个人)业务和出口业务。我们再来看节能环保产业,谁会为节能环保买单?
先看企业,这里主要指的是高耗能、高污染,有义务为节能减排买单的企业。请注意,这里是“义务”,为了履行社会责任、提升企业形象,主动开展节能减排的企业是有,但那绝对不是主流,更多的企业是没有意愿主动去付费的,“一切以利润为中心”依然是绝大多数企业奉行的根本准则。所以,必须要靠立法、靠监督、靠惩罚,这样强逼下来的“需求”是不是能够持续,这就很难说了。
再看政府,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从理论上说,政府是公众利益的代理人。当个体利益受到影响,比如资源枯竭、环境破坏带来的威胁时,政府有义务承担起责任,采取措施来消除负面影响。因此,政府统一规划、组织实施,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和服务来应对能源环境问题是理所应当的事情。问题在于,政府的责任是多方面的,支持了节能环保,其他方面的预算就少了,而且节能环保的投资在短期内难以见到收益,支持节能环保似乎对经济增长速度会造成反向影响,这与官员的关键考核晋升指标要求有悖,让政府大量为节能环保买单也是不现实的。
接下来看个人,我们每个人都渴望碧水蓝天,都赞成节约水电、不乱扔垃圾、爱护环境。但是扪心自问,有多少人愿意真的为节能环保买单呢?一直谈得很火的碳交易,你会为它买单吗?在当下普遍梦想发财、追求富足舒适生活观念的影响下,无数人还在为拥有房子、车子苦苦挣扎,让并不富裕的国人为节能环保买单,恐怕没那么容易。
最后看国外,把我们的节能环保产品卖给欧美国家?应该还没那么快吧,在技术上,我们还是学生,我们制造的东西人家几十年前就有了。那就卖给非洲吧,可能有一定的市场,但是他们买单的钱还得找咱们来赞助!在全球经济整体低迷的情况下,传统的出口项目都受到挤压,更何况本身没有任何竞争优势的节能环保产业。
其次,如何解决资金的问题?
需求的有效性,除了需求者有意愿,还得要有支付能力。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政府都是为节能环保买单的最主要力量。随着财税体制改革,地方政府为了发展本地经济,大力兴建地方融资平台,欠下了巨额债务。早先,地方政府还可以通过卖地获得发展资金,随着土地财政的限制,如今,这些历史欠账已经成为地方政府的巨大包袱。
在企业层面,尽管那些资源消耗型、环境污染型企业给社会带来了负的外部效应,利润也未必高到哪里去。开源节流一直是企业发展的根本立足点,在近几年经济危机影响下,企业普遍发展困难,融资难一直是大多数企业面临的困境。企业生存尚且困难重重,在经济环境不景气之际,要让企业花钱去搞节能环保,恐怕不太容易。就连一向积极的欧盟,在低潮时期,节能环保也不得不为经济增长让路。
再次,如何解决公平竞争的问题?
节能环保产业脱胎于政府职能的转变。早先的节能环保企业主要都是政府下属或直接服务政府的单位,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一些单位从体制内分离出来,尽管形式上以企业的身份独立存在,但是这些企业仍旧与政府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那些体制外成长起来的企业,一时间很难介入到已固若金汤的利益分配格局当中去。就连技术先进、资本充足的外资企业也接连碰壁,不再像其他领域那么张扬霸气,要么是折戟返航,要么委身国企,在迂回和等待中寻找机会。前者如苏伊士,后者如施耐德。更为普遍的是,大量的中小型民营企业扎堆在低端市场,鱼龙混杂,恶性竞争不断。
归根结底,市场机制不健全,是中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根本性障碍。而这已经不是一个产业发展问题,而是更深层次的制度问题。如果更深层次的改革不能推进下去,单纯从产业发展层面去推动,就有如头痛医脚。要把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成真正的支柱产业,李总理恐怕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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