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在京召开首都大气污染防治能源措施落实会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决策部署,细化落实首都大气污染防治重大能源保障项目建设任务,9月22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首都大气污染防治能源措施落实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了重大能源保障项目任务书。
吴新雄在讲话中指出,大气污染防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涉及群众健康的重大民生工程。作为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事关全国工作的信心和成败。能源行业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承担源头治理的责任,坚决做好北京清洁能源保障,将北京打造成全国大气污染防治的标杆。
吴新雄强调,近期国家能源局将把细化《北京大气污染防治能源保障方案》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落实相关任务及重大项目:一是增加天然气供应。建设陕京输气系统,大唐煤制气管道、长庆气田增产、天津LNG、内蒙古和山西煤制气、华北地下储气库群等13个重大项目。二是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实施中石化燕山石化、天津石化,中石油华北石化、大港石化等4个炼厂质量升级工程。三是增加东部地区外来电力供应。在内蒙古、山西等煤炭资源富集地区建设大型坑口煤电基地,进一步扩大向北京输电规模,目前已落实8个项目。四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张家口、承德、乌兰察布、锡盟等风电基地建设,在北京市大型楼宇、工业园区和开发区,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以及天然气热、电、冷三联供等分布式能源,目前已落实10个项目。国家能源局将建立对口联系北京及周边省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由有关司分别对口负责落实能源保障方案相关任务。
此次签订的第一批《首都大气污染防治重大能源保障项目任务书》涉及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大唐集团负责的天然气、炼厂、火电、风电等23个重大项目。同时,国家能源局对输电通道项目进行了规划安排,初步确定了锡盟-北京东-山东、蒙西-天津等输电通道项目,并对项目建设任务和目标进度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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