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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禁止新建钢铁行业高污染项目

更新时间:2013-10-18 13:57 来源:上海政府网 作者: 阅读:1138 网友评论0

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今天(10月1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经市政府批准的《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的主要内容,以及推进落实工作有关情况。

市环保局副局长吴启洲介绍了《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

改善空气质量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也是历届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着力推进的重点工作。

近年来,本市通过滚动实施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在电厂脱硫脱硝、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污染企业结构调整、机动车和扬尘污染控制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大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取得了积极成效,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三项传统指标呈明显改善趋势,2012年年均浓度分别较2007年下降58%、15%和19%。但以细颗粒物()为代表的复合型、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空气质量与市民的感受和期盼,与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总体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根据这一情况,市委、市政府明确必须把改善空气质量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考虑,作为科学发展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要下更大的决心,用更大的力度,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打好空气污染治理攻坚战,让市民切实感受到空气质量的改善。同时,PM2.5成因复杂,污染来源广泛,对其治理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需要有充分的估计,根本性的解决要从发展模式和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着手,持之以恒,不懈努力。

从去年年底开始,市政府就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要求并结合上海实际,对近中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了专题研究。在广泛听取市人大、政协、有关委办局、区县政府、企业、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

这一行动计划时间跨度为5年,即2013年到2017年。指导思想是上海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即在全面落实国家有关要求基础上,结合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大气环境问题的阶段特点,体现当好科学发展先行者的要求,努力在行动措施和力度上体现率先。基本原则是遵循“五个结合”:一是坚持立足当前和谋划长远相结合,近期侧重操作性强、减排潜力大、见效快的措施,远期更注重制度创新、方式转变和良好社会氛围的形成;二是坚持突出重点和协同控制相结合,以PM2.5控制为重点,兼顾O3等污染,强化多因子多源协同控制;三是坚持源头预防和强化治理相结合,在深化污染治理和执法监管的同时,突出源头控制以及能源、产业结构调整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四是坚持政府主导和全民参与相结合,加强政府引导,推进区域联防联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社会共同参与,实现大气污染防治整体联动;五是坚持总量减排和质量改善相结合,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减排措施做到科学、有效。总体目标是:到2017年,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空气质量明显改善,PM2.5年均浓度比2012年下降20%。

根据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和相应防控措施可行性的分析,《行动计划》从能源、产业、交通、建设、农业、社会生活等六大领域污染防治和组织落实、法规标准、执法监管、政策引导、科技支撑、社会动员六大方面保障,明确了187项任务措施。

六大领域的防治任务坚持源头控制、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并重。

能源领域强化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重点是: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对新建燃煤设施煤炭消耗量实施等量或减量替代政策,完成全市剩余2500余台中小燃煤锅炉和300余台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或关停调整,到2017年全面取消分散燃煤;并按照严格实施特别排放限值和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对以电厂为主的保留燃煤设施全面完成脱硫、脱硝、高效除尘等达标治理。

产业领域强化结构优化调整和污染防治。重点是:采取更严格的排污总量和排放标准产业准入制度,推进工业项目结构和布局优化;加快推进重点区域结构调整;滚动提高淘汰标准,分期分批明确限期淘汰名单,五年完成污染企业结构调整2500项;全面推进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

交通领域强化绿色交通体系建设和机动车船污染防治。重点是:坚持公交优先战略,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和使用强度,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全面淘汰黄标车,扩大高污染车辆限行范围,提前实施新车国Ⅴ标准;积极推进绿色港口建设,推广船舶使用“岸电”和清洁油品。

建设领域强化环保规范化管理和绿色建筑推广。重点是:推广绿色建筑和住宅模块化施工;加快绿色工地创建,全面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与监管;强化码头、堆场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整治,规范渣土运输,继续提高道路保洁水平;加强绿化和林业建设养护。

农业领域强化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和农业污染治理。重点是:优化种养结构、肥料使用和养殖业减排,控制氨排放;建立秸秆禁烧长效机制,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社会生活领域强化面源整治。重点是:深化油气回收治理;推进汽修和干洗行业整治;开展餐饮油烟气高效治理技术试点和推广。

六方面的保障措施包括:在加强组织落实方面,建立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依托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机制,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实施年度考核评估。在完善法规标准方面,修订《上海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加快出台一批严于国家的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在加大执法力度方面,坚持依法行政、铁腕执法和责任追究,针对突出问题开专项行动,加大媒体宣传和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在强化政策引领方面,按照全社会行动、政府推动引导的原则,聚焦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难点工作,强化政策支持,加大全社会投入。在加强科技支撑方面,完善环境空气质量和污染的监测、预报、预警系统,聚焦重点领域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研究。在加强全社会发动方面,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和环保宣传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全社会共同参与和区域共同改善。

吴启洲表示,必须坚持政府带头,企业自律,全民参与,“同呼吸、共奋斗”,使上海的空气质量变得越来越好。

市发展改革委秘书长周强介绍了上海控制煤炭消费、优化能源结构,降低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有关措施和情况。

一是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降低煤炭消费量。制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的实施方案,分解落实目标责任。

二是进一步推进清洁能源的发展和应用。要落实好并努力增加天然气和外来电供应,积极落实西南水电、皖电等外来电,努力增加进口LNG和西气等气源供应,提高一次能源消费中外来电和天然气的比例。积极发展分布式供能,加快推进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三是加大力度实施燃煤(重油)锅炉、窑炉清洁能源替代,推进分散燃煤的治理。本市分两个阶段实施这项工作:到2015年,完成2500余台燃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和300余台窑炉的清洁能源替代或调整关停;到2017年,完成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和集中供热锅炉的天然气改造,取消分散燃煤。为此,市政府近期将出台专门的有关实施意见。年内将出台更加严格的锅炉排放标准。对于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锅炉窑炉使用单位,将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包括对一次性设施设备改造投入的补贴、天然气管网等配套设施建设的补贴。

四是严格控制新建燃煤设施。禁止新建除煤炭等量替代发电项目和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系统以外的燃煤、用煤设施,禁止新建燃重油、渣油或者直接燃用各种可燃废物等的锅炉和窑炉。

五是提高煤炭使用标准。本市禁止销售、使用灰分高于16%、硫分高于标准的煤炭。

六是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审查制度,对于新建高耗能的建设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进一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的节能降耗、促进能源效率的提高。

市经济信息化委总工程师马静介绍了本市积极推进工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举措。

清洁空气行动,是市委、市政府明确推进的一项重点工程。加大空气污染治理力度,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既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现实需要,也是开展本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市经信委将认真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按照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部署,积极推进工业领域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举措,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一是严格项目节能环保准入。按照城市发展定位和更高的节能环保标准,设置严于国家要求的产业准入名录。目前,经信委正在修订《上海工业导向目录和布局指南》,明确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行业(产品、工艺、设备等)目录。为改善城市环境,其中限制类、淘汰类产业准入均高于国家标准,并把部分国家限制类产业纳入本市淘汰目录,明确禁止新建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等行业的高污染项目。

二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主动把调整淘汰与城市环境改善、城市功能提升、产业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相结合,深入实施主动性、战略性、整体性、综合性的调整。下一步,结合大气污染减排工作,经信委将会同环保、安监以及规划等部门,聚焦高耗能、高污染、高危险的钢铁、有色冶炼、纺织印染、化工、涉铅、涉汞以及铸造、电镀等四大工艺,加大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到2015年,全市电镀、热处理、锻造、铸造等四大加工工艺生产点总量明显压缩,钢铁、石化、有色、建材行业占工业总产值比例降至18%左右。到2017年,五年累计完成产业结构调整项目2500项左右,实现节能量约300万吨标煤

三是大力推进工业清洁生产。以“实现清洁生产全覆盖、构建绿色制造新格局”为工作目标,以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水泥、制药、有色、火电等大气重污染行业为重点,加快推进绿色产业园区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力争5年推进200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现重点行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全覆盖,实现年能50万吨标煤,减少烟尘排放2000吨、二氧化硫排放5000吨。

四是落实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将全市范围确定为无燃煤区域、对已有的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是本次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提出的重点举措之一。2011年至今,全市已累计完成高污染燃料锅炉关停、替代831台,接下来,经信委将会同市环保局按照“引逼结合、强化执法、分类指导、鼓励先行”原则,加大力度推进落实,力争到2015年完成2500余台锅炉和300余台工业窑炉的清洁能源替代或调整关停,实现削减分散燃煤285万吨,减排二氧化硫3.5万吨、氮氧化物2万吨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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