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排污权交易试点正式启动
广东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启动仪式近日在广州举行。仪式现场,江门市政府与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新会双水有限公司,湛江市政府与广东京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签署了排污权交易协议。
首批排污权交易出让标的物为SO2排污指标,交易价格按省物价局核定的1600元/(吨·年)执行,总交易量(按两年计)为13023.4吨,总交易额为2083.7万元。
首批排污权交易成功,标志着广东排污权有偿使用与交易迈出了重要一步,探索通过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来发挥市场在环境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有效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污染减排绩效。
新增项目需购买排污指标
现有排污单位指标由政府免费分配,逐步向有偿使用过渡;新增指标需有偿使用,试点期间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实施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广东省环保厅副厅长李晖在介绍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时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推进排污权交易制度的重要部署。广东省正式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是广东省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推进机制体制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了解,今年初,广东省环保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我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试点范围内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项目需通过市场购买、政府出售等方式有偿取得排污权。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分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
《意见》规定,一级市场由政府主导,现有排污单位的排污指标由政府分配的方式取得,在试点阶段暂不征收有偿使用费,但逐步向有偿使用过渡;而二级市场由市场主导,试点期间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实施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现有排污单位因关闭、转产、工程治理等减排措施产生的富余排污指标,在满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进入二级市场交易。
广东省环保厅负责人表示,试点期间,现有排污单位暂不征收有偿使用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一律要到市场上购买取得相应排污权,购买后5年仍没有开工建设的,排污权政府将予以回收。
此外,珠江三角洲地区作为国家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禁止作为受让方接受非重点区域的交易指标。供水通道和水质超标的河段禁止作为受让方接纳其他流域的排污指标。
污染物不同,试点区域也不同
广东省已具备对SO2的监测、计量能力,适宜在全省范围试点;而COD污染源复杂,不易计量,统一交易难度较大
据广东省环保厅负责人介绍, SO2将在广东省范围内年排放量100吨(含)以上的新、改、扩建项目和现有排污单位开展试点,而COD则在限定流域范围开展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先行先试。目前,广州、深圳、佛山等市正在努力探索,积极创新。
为何COD只选择在限定流域开展试点,而不像SO2在广东省全省范围内开展?
长期从事环境经济与政策研究的广东省社科院专家赵细康表示,从国际排污权交易的成功经验来看,特别是从美国的经验来看,排污权交易比较成功的污染因子是SO2。因为SO2的污染源单一,企业排污行为容易界定。此外,广东省很早就已经针对SO2排放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监测系统,具备对SO2的排放情况进行监测、计量的能力。“而由于COD的污染源比较复杂,不易计量,在全省统一进行交易的操作难度比较大,目前,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去试行交易是比较科学合理的。” 赵细康说。
加快企业淘汰落后产能
引入市场机制,实现企业环境成本内部化
“逐步实现企业环境成本内部化,有助推动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产业转型升级,降低污染物排放,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广东省环保厅负责人指出,通过树立“容量有限、资源有价、使用有偿”的环境资源价值理念,能够进一步推动企业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和管理措施的自主创新和进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污染减排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在市场经济中,不仅有市场失灵,也有政府失灵的时候。”赵细康表示,广东省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让环境资源配置回归市场,将有力解决环境保护与发展经济之间的矛盾。他表示,充分发挥市场这只“无形”的手,从主要利用行政手段向综合利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转变,能防止政府由于滥用行政权力而导致的“政府失灵”。此外,这项制度将促进企业排污信息公开,有利于社会公众对企业排污行为进行监督。
广东省环保厅负责人表示,试点工作启动后,接下来将稳步推进各项工作,积累经验,检验制度设计的各个环节,积极争取纳入国家试点,为广东全面推行这项制度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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