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兰州治污再加砝码 力争优良天数达到300天
14日晚,记者从甘肃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获悉,2014年兰州治污新目标确定为力争优良天数达到300天,并不断完善治污长效机制,为稳定退出全国十大重污染城市行列夯实基础。
兰州市副市长严志坚介绍说,2013年,兰州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了299天,优良率达到了81.92%,提前11天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向广大市民承诺的全年天气优良率80%(即292天)的任务。
严志坚表示,兰州市将不断完善治污长效机制,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在政策和资金方面对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的倾斜和支持力度,从而推动兰州重点治理项目顺利实施。
2014年,按老标准(即1996标准)评价,兰州市优良天数将力争达到300天,2015年优良天数达到310天以上;按新标准(即2012标准)评价,到2017年,全市优良天数逐年提高,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较2012年分别下降15%、14%、8%、5%,臭氧污染得到初步控制,从而稳定退出全国十大重污染城市行列。
2012年至2013年,中央和省级共投入环保专项资金4.28亿元,支持兰州市完成主城区燃煤锅炉污染及燃煤污染物“双清零”任务,有效推动了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等重点工程的实施。但兰州市治污工作总体基础差、底子薄、包袱重,各项举措都还处在摸索和完善之中。随着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能源需求不断扩大,机动车数量大幅增长,区域空气污染现象频发,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受到制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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