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瀛:“五位一体”联动治理空气污染
自2013年10月以来,哈尔滨市频现恶劣的雾霾天气,一度达到重度污染级别,给社会生产和民众生活带来极大困扰。黑龙江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上,黑龙江省政协委员于海瀛提出,“治霾”工作要想收到实效,政府既要为相关技术领域的专家提供建言献策的畅通渠道,更要坚持在空气污染治理工作中遵行尊重生态文明的五位一体联动思路,把污染治理融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工作的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中去。
于海瀛认为,在全国多地持续遭遇空气污染的严峻形势下,哈市应该率先在建立和运行空气污染治理的长效机制上进行积极探索。为此,建议政府在空气污染治理工作中贯彻尊重生态文明的五位一体联动思路,把污染治理融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工作中去,做到技术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宣传教育手段的协同应用。
于海瀛建议,建立涵盖本地区空气污染现状特征与趋势分析技术,空气污染过程成因解析与评估技术,空气污染健康与生态评估技术,重污染预警预报技术,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技术等综合技术体系。同时,积极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
严查严惩擅自停运闲置治污设施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提高“违法成本”。加快推进脱硝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促进氮氧化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加大对钢铁、水泥、焦化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除尘设施运行的监管,严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
就治理空气污染而言,针对实际工作中应急反应迅速但预报预警不足,信息发布及时但成因分析不足,应急手段多样但科学依据不足等问题,应积极探索建立空气污染的长效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对空气污染预报预警研究的管理和指导。政府要提高综合监测能力、污染诊断能力、过程监控能力、关键源定位能力、污染控制监管能力、效果综合评估能力等分项能力,同时进一步实现各项能力的整合与优化。
政府应强化对环境质量负责的理念并配套政府责任考核监督机制,改变过度依赖行政手段的方式,积极探索通过征收排污税、提供排污补贴和对积极进行排污管理的企业实行差别税收来限制污染物的排放。
通过道德教育的方式来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的责任意识和价值理念,凝聚政府、企业和公众在污染治理上的合力。政府要保障群众对空气质量享有及时的知情权,动员和组织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有关污染事务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督导企业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杜绝超标排污和违法排污现象,公开环境信息;倡导公众树立正确的环保理念,养成自觉的环保意识,在个人利益与环保公益发生矛盾时(比如机动车辆的限购与限行政策),坚持自身所应承担的环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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