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铁腕整治工业“烟囱” 防治大气污染
为认真宣传贯彻《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本报从今日起开设专栏,解读相关政策,普及科学知识,报道各地各部门防治大气污染的新举措新成效。
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是大气污染的重要原因。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我省把管控好工业“烟囱”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任务之一,通过“治旧”与“控新”,确保达标排放。对不能达标的,一律停产整治。
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方面,主要任务是提升脱硫脱硝效率,严控颗粒物排放,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持续推行清洁生产。具体要求是提升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脱硫脱硝效率,限期完成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和改造;2015年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到2017年,全省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2年下降30%以上。
省有关部门表示,我省将“治旧”与“控新”相结合,加强工业源污染治理。一方面,督促火电、水泥、钢铁等企业加大技改力度,加快上马脱硫脱硝设备,实施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加强在线监测,确保达标排放。对不能达标的,一律停产整治,该罚的罚,该关停的关停。另一方面,严把节能环保准入关,对涉及大气污染的新上项目,一律实行严格的环评等审批制度,确保不因新上项目增加污染物排放。对未通过环评等审查的项目,发改委等部门不得审批、核准、备案,国土部门不得供地,规划、安监部门不得发放规划、安全生产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有关单位不得供水、供电,通过铁腕治理管住工业“烟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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