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垃圾分类推行效果欠佳
“垃圾分类推行一年多,但收集、运输装备技术落后、配置不足,现有的收运、中转基础设施不配套、不完善、不衔接。垃圾回收后的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市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对即将到来的垃圾围城困境表示担忧,“炮轰”垃圾分类工作进度缓慢,同时为解决垃圾围城积极提出建议。市城管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负责人通过两会直通车作出回应,今年将新增垃圾减量分类示范单位500个,将垃圾减量分类责任落实到业主或物业管理单位。
垃圾分类试行一年效果不咋的
民建深圳市委会对垃圾分类处理进行调研,发现垃圾分类制度推行效果差,无法真正实现分类目的。垃圾分类涉及投放、收集、运输到最终处理各环节,但目前垃圾分类只存在投放这一最初环节,从收集转运开始又回到混合状态,最终处理单位也没有根据垃圾分类进行相应技术改造和提升。
民革深圳市委会表示,推行垃圾分类工作以来,小区撤销楼层垃圾桶、实施定时定点集中投放、将过去混合投放改为四分类投放方式一直未能普及。目前有50%的小区不能撤下楼层垃圾桶;在厨余示范小区,居民分类准确率不高,60%以上的试点小区存在二次分拣。
不少代表委员指出,在有害垃圾分类处理方面,目前还只停留在设置有害垃圾桶的层面,没有形成真正有效的废旧电池等有害垃圾的回收和处理系统。
利大抢收、利小少收、无利不收
民革深圳市委会认为,造成垃圾分类滞后原因很多,其中机关党员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不够。厨余垃圾是当前减量分类试点的重要内容,但试点数据显示机关事业单位人均厨余量为0.92公斤/人天,而小区居民的人均厨余量则是0.5公斤/户天,按每户三人计算,机关单位一人产生的厨余垃圾居然是居民的5.5倍。
民建深圳市委会则认为,广大居民对垃圾减量分类知识了解不多,参与性不强,能够准确分类投放的更少。
委员们的调查显示,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非常分散,注册的139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分布在全市57个街道、600多个社区;回收从业人员成分复杂,存在大量无证无照的回收站;回收存在区域垄断现象,大部分可回收物的价格过于便宜,居民没有分类收集的动力,回收企业也存在“利大抢收、利小少收、无利不收”的现象。
垃圾减量分类责任落实到业主
人大代表苑拥英两会上建议通过人大立法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垃圾分类,对拒不执行的,可实施处罚。
民建深圳市委会对垃圾分类工作,建议学习日本、新加坡的管理方式,用收费较高的垃圾袋代替垃圾处理费,并在垃圾收集箱处设专人管理和引导。同时将垃圾装运车辆进行分类,专车专用,不同类型的垃圾采用对应的专用车辆进行运输收集。
民革深圳市委会也建议,为幼儿园编制专门的垃圾减量分类教材,将教育融入其一日活动中,进而促进家长转变生活垃圾处理习惯,真正用好“小手拉大手”的社会杠杆。
市城管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昨回应,推进垃圾减量分类工作,需要全民参与,目前有527个单位(小区)先行试点垃圾分类。下一步重点以机关事业单位为突破口,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展“低碳节约型机关(企业)”创建活动,新增垃圾减量分类示范单位500个以上。福田区选取1000个单位(小区)开展有害垃圾集中收运处理试点工作,选取600个小区开展废旧织物的回收以及综合利用试点工作;罗湖区将在垃圾中转站开展垃圾减水试点工作,力争垃圾减水能力提高10%以上;龙岗区开展末端机械化分选试点工作,探索垃圾机械化分选的可行性。同时,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出台7个规范性文件,研究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将垃圾减量分类责任落实到业主或物业管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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