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涌被污染 “河长”要问责
近日,市环保局印发《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全面深化环保领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推出8个方面49项具体环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实“河长制”及高污染禁燃区等举措,力争用4年时间深入推进东莞环保领域全面改革工作。
首设片区直属环保分局
根据《方案》,今年将设立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并在水乡片区试点片区直属环保分局。其中,水乡片区作为片区直属环保分局的首个试点,探索以经济区域概念加强生态环境资源整合、利用和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建立跨镇街区域的环保监管机构,设立片区直属环保分局,全面承担审批、验收、重点污染源执法监管等具体的管理事项,确保环保准入制度公平实施,减少地方环保主义干扰。
“数字环保”监控全市
《方案》中提出,今年将以村(社区)为基础,根据环境功能区划和区域面积划分“网格”,作为环保监管网络的基础单元。通过协管员加强网格单元巡查,建立检查和处置分离机制。同时,加快推进“数字环保”建设,对网格单元的污染源信息进行动态监控、采集、管理和应对,全面提高环保管理信息化水平。
此外,为缓解灰霾天气,今年10个镇街全辖区及其他镇街部分区域被列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窑炉和导热油炉等燃烧设施,已建成的不符合要求的各类燃烧设施要限期拆除或改用清洁能源。
推行“河长制”
《方案》指出,将全面提高生态环保在各镇街、园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中的权重,并在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环保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年将在石马河、茅洲河、水乡经济区等重点区域全面推行“河长制”,按控增量、减总量为目标,以跨镇断面水质改善和污染总量减排作为考核依据,对“河长”全面实行目标责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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