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详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如何落地
●严格实施取水许可
——对取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
●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
——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核定并公布地下水禁采和限采范围,严格查处地下水违规采用;限期关闭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
●严格水功能区监管
——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
据新华社电 水利部、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等十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对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省级行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我国为何要用最严格的手段管水?“最严格”体现在哪?“紧箍咒”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保护会产生哪些影响?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能否硬起来?记者近日采访了部委有关负责人和专家。
部分河流利用率超过100%
半数水功能区水质不达标
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越来越严峻的水安全问题,一方面水资源过度开发,一方面水污染步步紧逼。水资源使用效率不高,缺水与浪费现象同时存在。
“目前我国一些河流的开发利用率已经超过100%,如海河,相当于一年所有的水资源都要被用一遍。再加上超采一部分地下水,引一部分黄河水,才能基本满足需要。黄河、辽河的开发利用率约为80%,远超过国际公认的40%的安全线。”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所所长王建华说,全国仍有一半水功能区水质不达标。
此次公布的《方案》明确,对各省级行政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目标完成、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目标完成情况主要考核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和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4项指标。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等制度建设及相应措施落实情况。
“过去用水是没有指标控制的,一个行政区域、流域或者是用水户用水,没有指标控制,导致经济社会发展用水挤占生态环境用水,当代用水挤占子孙后代用水。”水利部原水资源司司长、教授级高工高而坤说,今后区域、流域、用水户在取水、用水、排水,即利用水资源的全过程,都将受到“最严格”的红线指标约束,官员也将受到“最严格”的管水考核。
“紧箍咒”倒逼产业转型
根据《方案》,对期末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省级行政区人民政府,国务院予以通报表扬,有关部门在相关项目安排上优先予以考虑。对于年度或期末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省级行政区人民政府,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对整改不到位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套上考核‘紧箍咒’,有利于三条红线硬起来,促使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从‘以需定供’向‘量水而行’转变。”王建华说。
专家们认为,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将对地区产业布局和转型升级,倒逼经济发展模式、建设节水型社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等产生深远影响。
高而坤表示,在农业方面,农业用水约占60%,用水效率不高。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将使缺水地区发展灌溉面积受到限制,使农业节水加快推进;在工业和产业布局方面,高耗水、高污染的产业将被抑制、淘汰,现有的产业将进行节水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以符合用水控制指标的要求;在生态方面,实施限制纳污控制,减少对生态用水的挤占,将促进水环境改善,实现一泓清水。
严格管水亟待
加快监控体系建设
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到2030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用水效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
水利部水资源司司长陈明忠表示,近年来,水利部完成了省、市级“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分解工作,完成第一批25条重要跨省江河水量分配技术方案,并启动第二批28条重要跨省江河水量分配。山东、广东、江苏等省已率先开展了考核工作。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也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陈明忠说,当前存在的主要困难是水资源监控能力和技术支撑能力仍较为薄弱,水资源管理有关法规建设进程偏慢。
专家们指出,当前我国农业用水还不能精确计量,一些工业用水户的自备水源往往没有计量设施,全国总体计量率约为50%。同时,需要加快建设透明的信息化平台,加快遥感方式等技术应用,提高监测质量。此外,一些地区干部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还存在认识不足。
“上一轮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集中在江河下游、沿海,污染是局地的,而这一轮产业转移是向内陆、河流上游延伸的,一旦发生水问题,将是全流域受灾。因而‘三条红线’必须切实硬起来。”王建华说。
地方先行
山东:
2010年9月,颁布了《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明确提出,要强化对地表水、地下水、引黄水、引江水以及污水处理再生水、淡化海水等各类水资源的集中统一管理,基本建立起水资源统一规划、统一调度、统一取水许可、统一监测计量、统一征收水资源费“五统一”的水资源管理体制。
2013年6月,印发了《山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2013年8月1日正式实施):
明确提出,各设区市政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每5年为一个考核期,采用年度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采用评分法,划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江苏:
2012年3月,发布了《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确立“三条红线”——一是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30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600亿立方米以内。二是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用水效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三是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8%以上。
建立“四项制度”——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
实施“六项举措”——突出规划的引领作用、突出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突出用水效率控制、突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突出河湖管理和保护、突出水资源有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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