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贺州又一起镉、铊污染案开审
继广西贺江水污染系列案两次开庭审理后,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开审贺州又一起镉、铊污染案。当地一家证照不齐的选矿厂涉嫌擅自将未经处理含有镉和铊的废水外排,其负责人张利民、莫天华因涉嫌污染环境罪18日被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5月,被告人张利民和莫天华两人出资在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望高镇川岩村路口糙子冲租赁他人的一处荒地建立选矿厂。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便开始非法生产调配铜矿。之后二人受王健雄(在逃,另案处理)的影响,于2012年7月,开始正式生产海绵铟。
据悉,该选矿厂在生产过程中先把原料制成铅泥,从滤水中提炼含量达标的铟,并将不达标的含铟废水用石灰综合后排到水沟。截止2013年3月该厂被查处时,该厂已生产出200多公斤的铟和500多吨铅泥。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该选矿厂排出的废水中,其中一个取样点检测出含镉186mg/L、含铊1.8mg/L。
无独有偶,去年7月发生的贺州市贺江水污染事件中,也因涉事企业汇威综合选矿厂铟生产线违法排污造成镉、铊等重金属超标,引发下游广东省用水担忧。且在该事件中有多名政府官员涉嫌渎职受贿,甚至为为企业通风报信。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此前通报,截至1月20日,贺江水污染案共有32人被追究责任,贺州市政府副市长闭海东、夏振林被行政记过,其中3名环保官员被提起公诉。
频发的重金属污染事件也为当地环保敲响警钟。贺州市环保局透露,自贺江水污染事故发生后,贺州市已对非法选矿作坊进行了彻底整治,取缔了600余家非法生产作坊、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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