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治理雾霾50多年
20世纪40年代的美国洛杉矶,人们将“SMOKE”(烟)与“FROG”(雾)两个英文单词整合衍生出一个全新的英文单词“SMOG”,形容当时洛杉矶空气污染之重度。
1943年7月26日清晨,当洛杉矶居民从夏梦中醒来时,眼前的景象让他们惊慌失措:浓密的烟雾笼罩着城区,三条街区以外的景物模糊不清,空气中弥漫着刺激鼻腔和咽喉的气味,很多人双眼刺痛,泪流不止。很多民众误以为受到了外敌毒气弹袭击。当地政府赶紧辟谣称,这是洛杉矶的大气中生成了有毒物质。洛杉矶由此踏上了长达半个多世纪的空气治理的艰辛之路。
早在二战前,洛杉矶就遭受雾霾,工业废气遮天蔽日,当地居民曾误认为发生了日食天象。二战期间,洛杉矶成为美国工业基地,空气质量大幅下降。1945年2月,洛杉矶郡议会颁布禁止大量排放废气法案,并成立大气污染治理监督办公室。然而,该郡只有洛杉矶市同年采取了相同的废气限排法案,其他45个市却无动于衷。
为了让更多的辖属市积极治理空气污染,洛杉矶郡发起大规模的舆论宣传,让民众和政客了解治理空气污染的紧迫性和重要性。1945年8月,该郡卫生局官员施瓦陶特在当地报纸撰写系列文章,分析当地雾霾的起因。1946年底,《洛杉矶时报》邀请空气污染治理专家雷蒙·塔克撰写专栏文章,分析洛杉矶雾霾问题以及应对方案。
塔克反复强调一个理念:烟囱不是造成雾霾的唯一源头,罪魁祸首是私人焚烧垃圾、大卡车尾气等。他还指出,郡属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缺乏有效治污的影响力与立法权,而郡辖属各市又不能同心协力共同治理地区污染。他倡议建立一个强有力的、统辖全郡治污的大气污染治理机构。
1947年,洛杉矶郡政府不顾石油公司和当地商会的强烈反对,毅然采纳了塔克的建议,通过立法建立了美国第一个联合大气污染治理机构——洛杉矶郡大气污染控制区。该机构实施的第一项措施是创立地区废气排放许可体制,要求该区主要工业企业必须申请获得废气排放许可证。20年后,控制大气污染理念发展为空气质量管理,“南海岸空气质量管理区”应运而生。
对洛杉矶而言,治理大气污染是一场从上至下的角力:20世纪40年代末至50年代初,当地政府大刀阔斧地出台系列禁令,如工厂减排、严禁垃圾场露天焚烧垃圾、控制炼油厂废气处理等。这些措施将空气中悬浮物减少了2/3。
另外,禁止个人在后院焚烧垃圾法案,抵制家庭使用浓烟滚滚的烟熏炉运动,将民众推到了治污之战的前沿。1947年,当地约30万户家庭的垃圾焚烧炉冒出黑白相间的浓烟和飞絮。虽然家庭主妇抱怨空气中的悬浮物污染了晾晒的衣物,但居民仍强烈反对政府出台的个人禁止焚烧垃圾的条例,他们认为炼油厂才是空气悬浮物产生的根源,而后院垃圾焚烧炉并不影响空气质量。直到1958年,垃圾收集方案才正式得以实施,个人焚烧垃圾的行为也最终被规避。
在洛杉矶政府全力推动以及当地企业和民众的积极配合下,直到20世纪90年代,洛杉矶才终于拨霾见日,甚至被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视为治理雾霾的榜样。尽管如此,洛杉矶在治污方面仍遗留些许不足与遗憾。诚如路透社报道所言,虽然洛杉矶标榜自己是美国气候条件最好的城市之一,也是空气质量最好的城市之一,但是,在很多美国人心目中,这座城市仍然没有摆脱雾霾第一和交通拥堵第一的“名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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