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出台
据兰州日报报道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了《甘肃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建立了全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防范和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减缓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应急预案》规定,按照大气污染的程度、发展趋势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等级划分为Ⅲ级(黄色)预警、Ⅱ级(橙色)预警和Ⅰ级(红色)预警。当市州启动Ⅰ级预警或两个以上连片市州同时启动Ⅱ级预警时,在市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发布本行政区预警信息的同时,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布后,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应当密切关注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并根据发展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根据未来48小时环境空气质量预测及气象条件分析,可以解除预警信息的,由相应级别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宣布解除预警。
《应急预案》规定,针对不同的预警等级,由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采取相应的预警措施:当采取Ⅲ级预警措施时,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向受影响区域公众发布消息,告知公众主动采取自我防护措施。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特别是提醒易感人群做好防护;当采取Ⅰ级、Ⅱ级预警措施时,在采取Ⅲ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各成员单位值班人员24小时上岗、保持通讯畅通,加强监控;对重污染天气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强度、移动路径的变化及时做出预测预报,增加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的频次。针对不同的预警等级,当地人民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各自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工作。学校、医院、体育场(馆)、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点)等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应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接收和传播工作。
按照《应急预案》,应急响应级别也分为III级、II级、I级三个等级。按重污染天气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当预警信息发布12小时后预警仍未解除的,根据预警级别的划分,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立即采取相应的健康防护、污染减排、机动车减排、工业减排、防止扬尘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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