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后的“第一案”
更新时间:2014-03-01 14:07
来源:新华网北京频道
作者:
阅读:951
3月1日0时20分左右,北京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抵达昌平区北七家北京宏翔鸿热力公司锅炉房,对排放物进行检测。经现场监测,该锅炉房二氧化硫排放约为350毫克每立方米,超标6倍,属严重超标,拟高限处罚,罚额约8至10万元。环保部门表示,这是《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后的“第一案”。
当日,备受关注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开始实施。北京市环保部门在全市开展“零点行动”,以燃煤锅炉为重点,对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行业进行检查和监测,特别是对2013年以来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进行复查。在检查、检测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笼罩京城数日的雾霾刚刚过去,不少单位在排放等环节继续放任自由。据统计,截至1日3时30分,执法人员已发现10余家单位存在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表示,将按照《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这些违法单位从严处罚,并派执法人员定期复查,对于多次出现同类违法行为的单位将加倍处罚,对于造成严重污染、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