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代表委员谈治霾:罚款金额远低于治理成本
去年以来,我国的华北、黄淮、江淮、江南、西南、西北等很多地区都相继出现了较严重的雾霾天气,出现的频率、持续时间和影响的地区范围都是近年最严重的。如何治理雾霾,来自陕西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治霾的重罚与奖励
“现行的罚款金额远低于污染治理成本,按照现行的罚款标准,对很多污染企业来说,根本影响不到什么。”住陕全国政协委员马玉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首先强调,在他看来,或许只有没收所有违法所得,增加企业的污染风险,才能让它们不敢再污染。她也把这一想法,写进了这次为大会准备的提案中。
当然有罚就要有奖,在马红玉看来,进过这些年的研究与攻关,陕西其实已经积累了一定的治污减霾科研成果,但一直以来却少人问津。马玉红觉得,如果那些污染企业,能把交罚款的资金用在技术设备革新上,对于企业对于社会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只是很多企业都不愿意花这个钱,毕竟新成果新技术不是所有人都有勇气去尝试的。”所以马玉红觉得这个时候就需要政府介入,拿出资金去补贴这些使用新技术,敢当“首先吃螃蟹”的企业。这样既能鼓励企业的积极性,也能推广治污减霾新技术新成果。
公交车也有尾气问题
除企业污染外,汽车尾气同样是雾霾天气持续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据西安市环保专家测算,汽车尾气污染在空气污染物里比例占到15%左右。在此基础上,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雾霾天尾号限行等呼吁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
全国人大代表曹晶是来自汽车生产车间的一线工人。他认为,提高汽车运行效率本身就是对环保和治霾的实践,“比如我们生产的变速箱,技术革新之后重量减轻了200公斤,汽车自重随之减轻,使用的燃料也减少了,但是载重还跟原来一样,这不就达到了低碳环保的效果吗?”
徐德龙代表和曹晶代表同时提到,对待私家车尾气排放问题不能只是限行,还要善于引导。“大街上的私家车,十有八九里面都只坐了一个人。”徐德龙认为,可以借鉴国外鼓励拼车的一系列办法,比如对单人行驶的车辆限制进入快车道等。
“我们公司4700多辆公交车中,还有1400多辆两用燃料车,这些车属于国Ⅱ排放标准,尾气污染物排放高出目前国Ⅳ排放标准的60%。”来自西安公交二公司的王曼丽代表说,治污降霾,公交车必须成为城市交通主要运力,尽快对落户于排放标准的车辆提前更新,有利于环境质量的进一步改善。
离任审计加入环保指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而根据自己在审计岗位上工作多年的经验,马玉红建议应该在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分别设置相应的环境质量评价指标,并纳入评价体系中。
“例如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把所辖地区环境质量指标(如PM2.5指数在上任和离任时的指标对比情况)达标情况纳入评价体系中,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马玉红说。
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
2000年9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曾在十多年的贯彻落实中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马玉红看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这部法律已经逐步的落后于现实的需求,到了必须做出修正的时候了。
去年马玉红曾就这一问题写过提案,今年她又把这一问题进一步完善后,作为一个部分再次写入提案。她再次建议尽快修订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法》,在法律条文中,加大对污染企业的追责力度,以及对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执法部门的职权监管力度。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