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北部水厂周边地区规划拟修改
北部水厂周边区域规划拟优化调整。区规划分局已在官方网站开展AB2303-AB2308规划管理单元的控规修改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告。公告透露,北部水厂与周边用地共计494.9公顷纳入整体规划和控规修改。公告还透露,市环保局正在进行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
公告称,为配合广州市北部水厂的项目建设,本次规划修改将北部水厂与周边用地共计494.9公顷纳入整体规划和控规修改。范围为珠江西航道以东、武广铁路以西、华南快速以南的用地,西侧紧邻佛山里水镇,东距白云湖2公里,距白云新城8公里。其中,鸦岗村用地面积430.71公顷,朝阳村用地面积64.17公顷,拟建设成生活、就业和服务相互平衡的湖滨生态宜居新城。
公告显示,这一区域的交通条件或将大为改善。规划实施后,区域内呈三纵三横形态的道路系统,其中“横”从南向北依次为白云三线、湖滨南路、华南快速路;“纵”从东向西依次为槎神大道、石台大道、沿江大道。
此外,本规划78%用地位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遵照国家、省相关法规明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这样一来,大部分用地规划与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冲突。
公告称,目前,广州市环保局正在进行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调整工作,而珠江西航道在项目所在地附近河段已无水厂取水口,因此,规划牵头单位可提出水源保护区的调整需求,若广州市饮用水源范围调整后,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范围不涉及到饮用水源保护区,则规划具备实施条件,否则,规划范围内仅在东北部约1平方公里的用地及北部水厂的建设可以实施。
公告分析,北部水厂内的液氯储罐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本区域规划以建设居住、商业、学校为主,环境较为敏感,因此,厂内应尽量降低液氯的储运风险,水厂建设应进行完善的风险评估工作和制定应急预案,液氯储存点应远离外界敏感点和厂内生活办公区。厂内应严格风险管理,采取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将风险事故发生几率控制在最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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