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2020年改善五成以上
3月4日,山东莱芜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印发的《莱芜市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对大气污染治理提出了三期目标。
第一期目标(2013—2015年)
大气污染治理初见成效,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20%以上。到2015年,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分别比2010年改善35.7%、25%、17.8%,分别控制在81微克/立方米、39微克/立方米、129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浓度控制在70微克/立方米以下。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规定的指标之内,到2015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0年分别减少19%和18%,控制在77755吨、60043吨,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比2010年分别减少30%、18%,控制在58093吨、98.4吨。
第二期目标(2016—2017年)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比2010年改善35%以上。
第三期目标(2018-2020年)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比2010年改善50%以上。
高污染高耗能 淘汰
2015年市区管道燃气普及率至80%以上、集中供热普及率至60%以上
根据规划,制定莱芜市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建立煤炭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新建项目禁止配套燃煤自备电站。2014年首先在钢铁、建材、火电等重点行业实行总量控制。加大清洁能源应用力度,推动冬季采暖煤改气、交通油改气和煤炭清洁利用。到2015年,市区管道燃气普及率提高至80%以上,集中供热普及率提高至60%以上。2020年,两项分别提高至90%以上和80%以上。积极开展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划定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2020年,禁燃面积要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95%以上。加大热电联供,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2017年底前,全部取消分散的自备燃煤锅炉。
以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2014年至2015年,淘汰莱钢350万吨炼铁产能、440万吨炼钢产能。淘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类行业产能,取缔汽车维修等修理行业的露天喷涂作业等。严格产业环境准入,从严审批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新建加油站、储油库和新配置的油罐车,必须同步配备油气回收装置。
污染排放露天烧烤 严控
2015年,90%的出租车、10%的社会车辆采用天然气
规划要求,要深化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加强火电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工业烟(粉)尘等排放的控制,加强对钢铁、焦化等非电行业的烟气二氧化硫治理,对发现的超标排污行为,按照程序依法责令停产治理。完善各种除尘、净化设备的配备和升级改造,完成所有企业自备燃煤机组的脱硫脱硝除尘改造,不达标排放一律关停。对餐饮行业油烟排放也要严管。2015年,城市市区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装置配备率达到100%。禁止露天烧烤。
机动车尾气排放方面,实行市区黄标车禁行,采取油品升级、严格环保标志管理、大力发展公交等绿色出行等措施。2015年,90%的出租车、40%的公交车、10%的社会车辆采用天然气,15%的客车、5%的重型货车采用LNG。2020年,95%的出租车、15%的社会车辆采用天然气,40%的客车、13.5%重型货车采用LNG。
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到2015年,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70%以上,2020年达到90%以上。对土堆、沙堆等强化监督管理。同时要加强秸秆焚烧监管和综合处理,2015年秸秆能源化利用率达到13%左右,秸秆综合利用率大于85%。
绿色生态屏障大力建设
2015年底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5.5%以上
规划提出,要在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周围、城市不同功能区之间建立绿色生态屏障,提高绿化面积。2015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达到42%、38%,2020年分别达到43%、39%。同时也要加快村镇绿化,实施村镇绿化示范工程,充分利用空闲土地进行造绿,改变农村“缺树少绿”现状。
同时,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每年完成造林补植5万亩。加快荒山、道路沿线等绿化,建立农田防护林带。对关停矿山等植被破坏的区域,全部纳入植被恢复范围,对正在生产的矿山,边开采边恢复,到2015年底,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5.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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