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副部长:应给公民环境维权更多法律援助
“很多记者问我,北京的雾霾到底是怎么回事?依我看,就是区域环境容量超过了最大负荷,一旦到达临界点,只要没风,雾霾就来了。” 全国政协委员、环保部副部长周建认为,解决环境问题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程,需要全民参与、全民动员,但还不能期望会马上见效。
周建还就我国目前的环境污染治理体系、治理污染的瓶颈、公民环境维权等问题接受了中国网记者的专访。
【关键词】环境污染治理体系
中国网:3月9日,张德江委员长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此,您怎么看?
周建:这表明我国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机制地确立、也是对运行机制规范化的一个定位。源头治理,就要追溯到源头,产业结构、技术水准、能源的结构等,就是从前期发生的时候,就从源头让污染尽量减量化;损害赔偿,就是引入市场的机制,运用经济手段,这个原则非常好;如果对环境造成了损害和破坏,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该付出一定的责任和代价,进行追责。这也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一个非常明确的理念,就是改革干部政绩考核制度,让当地的主要官员要对当地的环境质量负起责任,而且这个责任是“终身追责”。比如说你在这儿当市长,如果把这个市搞的乌烟瘴气,即使调到别的地方去了,这个环境污染的账还是该你来承担。对政府官员是这样,对企业法人也是这样,这样就形成一个良性的环境综合整治机制。源头治理来预防、谁污染、谁治理、谁付费,谁受益谁补偿,经济体制起作用了,造成损害、造成破坏,追究你的责任,这个运行机制就比较流畅。
【关键词】多头管理VS综合整治
中国网:您在发言中提到环境治理中存在“多头管理”的问题?
周建:多头管理,容易造成责任、义务、财政支出都比较分散。以水污染的治理为例,地上水和地下水是相通的,如果地下水分一个部门管、地上水分一个部门管,海洋和江河也是相通的,但海域是一个部门管,陆上又是一个部门管,也就是管理上人为的把环境要素分割开了,因为有多个责任部门,导致哪个部门都不好履行责任,多头管理不利于环境的综合整治。
【关键词】环境维权
中国网:我们注意到此前有媒体报道,有市民把当地的环保局告上了法庭,您如何看待公民的环境维权?觉得环保局冤不冤?
周建:这说明公民根据宪法和环境法的规定,维护自身环境权益的意识在提高,是一件好事。如果是环保局长失职渎职,那理应受到责任追究,一点也不冤。如果不是环保局本身的原因,是因为地方政府的决策失误,因为一些企业没有严格按照环境法来履行自己的环境责任,那是有点冤,总之应遵循谁的责任谁承担的原则。
按道理说,如果造成了损失,每位公民根据宪法和环境法,都有权利维护自己的环境权益,但是损害多大如何鉴定,损害该如何赔偿,这些鉴定机制都没有建立起来,公民打官司的法律援助也没有建立起来,很多受到损害的老百姓没钱去打官司,因此需要社会组织给予援助,也需要更多的社会力量和社会监督,才能更好地发挥公众对环境参与。
像我们这回在制定“十三?五”环境规划的时候,就是要求环境部下属的相关单位尽量吸收NGO和媒体来参与,“十三?五”环境保护思路的讨论,吸取更多的公众意愿,来反应广大群众的期盼。
【关键词】治污成效
中国网:大家都盼着环境污染能尽快有成效,您如何回应?
周建:每一个人都希望马上能生活在蓝天绿水青山的环境之中,对环境问题应该进行坚决地整治,对大气、水、土壤等进行一系列的专项治理工程,也需要全民参与、全民动员,但是还不能期望马上见效,因为不能脱离处于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每年一千万的就业、扶贫、区域均衡发展、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发展。因此我们对环境问题应该有清醒冷静地认识,这是一个艰巨的任务,长期的工程,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也需同步和协调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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