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禹民:统筹防治大气污染 能源与生态协调发展
有报道称目前已经有近143万平方公里国土面积被雾霾蔓延。在两会召开期间,记者就电力能源行业应该如何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国十条,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为大气污染防治作出更大的贡献等话题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能源局副局长王禹民。
记者:能源行业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处于何种地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什么?
王禹民: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带动能源电力消费持续增加,目前我国能源和电力消费总量已超过美国,居世界第一位。但由于我国能源供应和消费结构不合理,煤炭消费占比高达70%,对生态环境和空气质量带来严重破坏。当前,燃煤、机动车尾气排放、扬尘是雾霾的主要来源,这是我们治理的关键环节,无论从燃煤还是机动车燃油排放来看,能源行业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都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国家能源局担负着能源行业的监督管理职责,承担着能源行业源头治理和节能减排的重任,一定要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实现重点区域空气质量逐步好转,消除人民群众的“心肺之患”,推动能源行业转方式、调结构,促进能源与生态环境、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施策、限期完成”的原则,加强重点污染源治理,着力保障清洁能源供应,严格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快转变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显著降低能源生产和使用对大气环境的负面影响,坚决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实现能源行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总体目标分为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近期目标:201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1.4%,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7%左右;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重点城市供应国V标准车用汽、柴油。中期目标:2017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8.6%,煤炭消费比重降至65%以下;全国范围内供应国V标准车用汽、柴油。逐步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和山东省外输电比例,力争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远期目标: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和总量控制取得明显成效,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转变不断深入,以较低的能源增速支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形成清洁、高效、多元的能源供应体系,实现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
记者: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出台后,国家能源局采取了什么落实措施?
王禹民: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 《大气十条》),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国家能源局迅速行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在能源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实实在在的工作。
一是全程参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编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大气十条》和《京津冀实施细则》,认真编写能源领域相关内容,从火电污染物治理、油品质量升级、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清洁能源替代、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等方面提出了目标和措施。
二是建立联防联控的长效机制。为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我局积极推动建立国家能源局、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有关地方政府及重点能源企业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单位的分工、职责,协商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成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办公室,制定了《能源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建立了年度工作计划、重大事项会商、重大项目目标管理等制度。北京、天津、河北、山东等10个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以及能源企业都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由相关领导同志担任负责人,以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按期完成。
三是研究制定能源行业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大气十条》,国家能源局提前部署,研究制定了《能源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了能源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制定了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并确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突破口、关键环节。有关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需要,编制完成了本行政区域能源保障方案,形成上下联动、有效衔接、互为补充的工作机制。
四是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能源保障项目。围绕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3个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对能源保障的要求,细化落实到增供外来电力、天然气供应、提前供应国V油品、核电项目以及可再生能源等5类127个重大项目,这些项目均落实到项目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表。同时,国家能源局创新能源项目管理方式,制定了年度项目计划,确定了电源、电网、炼厂、天然气以及核电等重要项目,并督促落实项目建设。
五是主动服务京津冀清洁能源发展,为重点解决京津冀雾霾提供能源保障。能源局领导多次赴北京、天津、河北进行专题调研,了解大气污染防治对清洁能源的具体要求和目标,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能源保障方案》,明确京津冀地区外供电、天然气、清洁油品和新能源开发利用等重点任务和涉及的项目。召集12家能源企业及京津冀周边6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专题研究京津冀清洁能源保障问题,实现能源保障方案涉及的所有项目落地。
记者:能源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考虑和重点任务是什么?
王禹民: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性很强、任务繁重的工作,国家能源局党组通盘考虑,系统规划,明确了能源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考虑,部署了4个方面的11项重点任务。
加快完成重点污染源治理。一是要加大火电、石化、燃煤锅炉污染治理力度,加强对企业实施脱硫脱硝除尘情况的监管。
二是加强对分散燃煤的管理,减少使用民用供暖、炊事的分散燃煤。提高煤炭质量管理,推广使用洁净煤。
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一是控制能源消费过快增长,推行“一挂双控”措施,将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相挂钩,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GDP能耗,并加强考核监督。二是控制能源消费比重,要以2012年为基准,2017年煤炭消费比重降至65%以下。
保障清洁能源供应。一是增加外供电,在西部地区建设高效燃煤机组向重点区域输送;二是推进油品质量升级,督促炼油企业升级改造;三是增加常规天然气生产供应,加快开发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扩大煤层气、页岩气进口,加强储气设施的建设,优化天然气的运行、调度;四是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推进核电建设。
转变能源发展方式。一是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作,提高煤炭的入选率,通过洗煤提高质量,减少污染物;开展煤制油、煤制气等新的煤炭加工转化方式的示范工程;推进先进燃煤发电技术装备的研发和产业化。二是拓展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新途径,推广风电、生物质等清洁能源供暖。三是有效利用可再生资源,坚持集中发展和分布式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着力解决弃风弃光问题。四是加大储能技术的研发力度,加快技术的推广应用。
记者:能源行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下一步工作重点是什么?
王禹民:大气污染问题是长期累积形成的,防治工作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解决的。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国家能源局将按照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统筹推进调整能源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完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加大淘汰能源行业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工作力度,着力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有序实施“煤改气”;出台成品油质量升级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油品质量升级;严格控制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煤电项目,提高天然气供气保障能力。2014年的主要工作有:研究出台《大气十条》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推动油品升级,保障清洁油品供应;出台《煤炭减量替代管理办法》,并抓好落实;强化煤炭质量管理,印发 《煤炭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京津冀地区散煤治理行动计划;研究提出限制高硫石油焦进口的意见。
做好2014年天然气供需平衡工作。明确2014年天然气增供计划与措施,制定天然气购销合同范本,做好2014年煤改气项目统计与天然气供需平衡。贯彻落实已上报国务院的《关于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天然气长期平稳供应的意见》和加强民生用气监管工作的相关文件,确保全国民生用气供应“长供久安”,有序发展“煤改气”,支持雾霾治理措施落实。
加快推进能源保障相关工作。加快锡盟至北京、宁东至浙江等12条输电通道项目进程,并督促电网企业抓紧落实;稳步推进煤制油、煤制气发展,严格执行节水、环保、清洁原则,抓好示范项目建设,尽快出台煤制油、煤制气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快风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发展,改善能源结构。
做好京津冀及全国煤炭减量替代测算分析工作。以2013年统计为基础,测算京津冀2014年~2017年煤改气压减煤炭量,测算外输京津冀地区的电力压减煤炭量;考虑各省市区经济发展,用电力弹性系数和能源弹性系数测算全国及分省(市、区)2014年~2017年煤改气压减煤炭量,为能源行业落实“大气十条”提供决策参考。
进一步强化能源监管措施。对能源企业落实《大气十条》相关情况实施常态化监管,重点对燃煤机组环保设施改造和投运情况、热电联产机组“以热定电”运行等情况进行监管,促进实施燃煤机组烟气在线监测。加大节能调度、可再生能源并网和全额保障性收购的监管力度;开展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提高管网运营效率。同时,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研究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宣传方案并贯彻落实,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谷腾环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