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重污染天气道路交通处置应急预案出台
更新时间:2014-03-19 06:52
来源:郑丽颖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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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应对大气重污染情况下给人们出行带来的不便,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市公安交管支队于近日出台了重污染天气道路交通处置应急预案。
道路交通处置应急预案将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两级,即Ⅱ级预警和Ⅰ级预警。针对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交管部门将根据预警级别的不同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同时加强机动车管理,加大对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管理力度,严禁尾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
Ⅱ级预警响应措施:在包头市行政所辖范围内禁止施工工地和建筑拆除施工工地的渣土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商砼运输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
Ⅰ级预警响应措施:在包头市行政所辖范围内禁止施工工地和建筑拆除施工工地的渣土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商砼运输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运输散装物料、煤、渣以及运送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的机动车禁止在包头环线内通行,其他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采取“单双号限行”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在包头环线内的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限行措施(公交、出租车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抢险、救援的车辆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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