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探索大气污染防治新路径 示范区内无燃煤
甘肃省兰州市政府日前下发了《兰州市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按照《方案》确定的目标,2014年,兰州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要突破300天(新标准达到200天以上),稳定退出全国十大重污染城市行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中,PM10年均浓度下降3.5%以上,PM2.5年均浓度下降2%以上,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下降3%以上,二氧化氮年均浓度下降2%以上。
为确保治理目标的实现,兰州市今年的治气方案中,推出了一条新举措,通过划定打造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逐步探索大气污染防治的常态化路径。此外,将通过加大工业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浮尘污染治理等措施,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总量。
划定示范区,实行“三无一禁”
兰州将在城关、七里河、西固、安宁4个主城区划定13个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每个示范区直径不小于500米。示范区将严格实行“三无一禁”,即无燃煤、无裸地、无堆场和禁放烟花爆竹。
为做到“无燃煤”,兰州市将在3月31日前取缔关闭示范区内所有非法小作坊、小工业企业。在6月30日前,禁止新、改、扩建大气污染项目,工业燃煤实行“零进入”,消除工业污染排放。在9月30日前,对示范区内所有居民、集贸市场燃煤小火炉进行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改造,彻底消除木柴引火等行为;餐饮一律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采暖一律并入集中连片供热或采用电能采暖。
同时,兰州市将对示范区内裸地实行硬化绿化和实时保洁。破损路面要及时采取防尘措施并及时修复;全方位实施路面保洁保湿;对学校操场、运动场等不进行绿化处理的裸地,实施生态型硬化、透水性铺装等措施。
为实现“无堆场”的目标,兰州市将对示范区内各类建筑、生活物料堆场进行清运或采取密闭遮盖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全方位管制露天焚烧。市区及周边严禁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等易产生烟尘和恶臭味物品的露天焚烧。
示范区内还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浮尘污染治理:两周一次“全民洗城”
根据《方案》,沙尘天气结束后第二日,兰州市将在市区开展“全民洗城”活动,全面彻底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等设施,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原则上每两周开展一次“全民洗城”活动。
兰州市要求,市区破损路面要在发现之日起15日内修复。严格执行新建道路限期内禁挖规定,严格路面开挖管制,提高路面开挖成本。
同时,兰州市还将加大道路扬尘防治力度。开展道路绿化、硬化,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进行草、灌木、乔木等相结合立体绿化,未铺装道路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铺装、硬化,进行表面固化。优化道路两侧绿化设计,控制路面泥土回流。
重点企业改造升级,公务车油改气
今年,兰州市将加大投资,对三大电厂等重点污染企业进行改造。
其中,根据《方案》要求,兰州市将投资3.7亿元,在10月31日前完成对城区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110MW机组、国电兰州范坪热电有限公司2×330MW机组、甘肃大唐西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30MW机组和2×165MW机组、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A、B、C炉除尘设施进行深度治理,新建国电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110MW机组和中石油兰州石化分公司A、B、C炉脱硝设施。
在9月30日前,兰州市将投资1400万元,完成对酒钢集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回转窑、白灰窑、炼钢等生产线的环保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达到钢铁行业排放标准。
依照《方案》,由兰州市交通局和兰州市公安局牵头,兰州市将在今年年底前制定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主要是出行量)控制政策。全市公务用车全部实施“油改气”,降低机动车尾气的排放量。
兰州市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和油气回收项目由企业自筹资金进行治理为主,财政“以奖代补”予以推进。对拒不治理的企业和单位,采取高限处罚、媒体曝光、不予环保核查、企业新改扩建项目限批、取消企业一切评优评先资格,以及将环境违法行为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和银监会信息披露系统,限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贷款及证券融资等最严厉的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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