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防范环境健康风险?
王建生 环境保护部环境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环境与健康数据中心主任、中国人群环境暴露行为模式研究技术顾问
记者:您怎么评价这次研究结果和这项研究工作?
王建生:综合来讲,本次暴露模式调查结果,信息量非常大,基本描述出了我国环境健康工作,目前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为今后确定工作重点提供了依据,对如何在污染治理工作中切实保障人体健康提出了要求,有助于推动环境管理向风险防控和维护人群健康方面转型。
环境保护部能够开展这样一项研究,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表明我国已开始把保障人体健康作为环境保护的根本目的,是环境管理转型的表现,也反映了我国对环境健康工作越来越重视,以及在应对环境污染健康损害方面的态度。
记者:这次研究结果对环境健康风险管理工作有何价值?
王建生:首先,本次调查结果表明,在环境健康工作领域,环境保护部门面临的任务非常重,形势异常严峻,压力巨大。
以报告中的一组数据为例,我国有1.1亿居民住宅周边1公里范围内有石化、炼焦、火力发电等重点关注的排污企业。这样一组数据说明由于我国一些地区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不合理,导致居民的环境健康风险非常大。这种情况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而是历史长期积累形成的,企业不可能短期内关闭,居民也不能在短期内搬迁。这就是目前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基本现实。这要求必须要建立健全管理手段以应对这个问题。
其次,报告中指出,我国面临着传统型环境健康问题和现代型环境健康问题的双重负担,而传统型环境健康问题仍占主导地位。简单说就是老问题没解决,新问题又在不断出来。这就需要反思,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当前的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和“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以应对环境与健康方面的挑战。
第三,环境健康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需要全社会努力。我国有5.9亿居民在室内直接使用固体燃料做饭,4.7亿居民在室内直接使用固体燃料取暖,2.8亿居民使用不安全饮用水。这组数字说明我国环境健康问题的严重性,这么大的人群基数决定了,这些问题不可能在短期内一下子根本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才能尽量降低环境健康危害?比如,要加强针对环境健康问题进行宣教,增加老百姓相关知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同时,取暖、供水这些基本民生问题的解决,不可能指望由环保一个部门来解决,还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
第四,报告结果显示,我国环境健康风险巨大,那么由于环境污染导致健康损害问题必然会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凸显。因此,如何防范环境污染健康损害风险、如何应对已经发生的环境污染健康损害就成了政府和社会必须面对的、迫在眉睫的问题,这也对我国环境管理转型提出了新要求。
记者:那么,对如何进一步做好环境健康风险防范,您有什么建议?
王建生:首先是要尽快建立高效的环境健康风险哨点监测系统,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早处理。例如,1.1亿人居住区1公里以内有高风险企业,企业和居民如在短期内不能搬,我们应该对这些高风险点位进行动态监测,开展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
其次是要建立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制度。要把环境健康风险评估作为环评的强制性内容,推动“环境影响后评估”工作,也就是企业投产后要对健康影响进行风险评估。
第三就是建立环境污染健康损害赔偿或补偿制度。当环境污染健康损害事件出现以后,作为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中的事后救济部分,对受害者的赔偿或补偿就变得十分重要了。另外,环境污染健康损害赔偿制度的建立,可以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更为重要的是,通过法律的威慑作用和犯罪预防作用,可以推动企业真正落实各项环保措施,有效降低环境污染,避免健康损害。
第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报告指出,我国居民针对环境危险因素暴露采取自我防护的比例很低,实际上反映出我国居民环境健康素养不高。因此,环保和卫生等系统的宣教部门应该更多考虑公众对环境健康方面知识的需求,扩展宣传范围。
最后,建议将环境健康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目前《环境保护法》正在准备第四轮修改,建议其中加入更具体、更有针对性的条款来支撑环境与健康管理工作的落实,特别是需要对“环境与健康问题调查制度”、“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制度”、“环境污染健康损害补(赔)偿制度”等有效手段做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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