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严查采石场粉尘污染 治污不合格将停产关闭
海口市环保局对辖区内的采石场污染进行专项整治。(海口市环保局供图)
针对采石场引发环境问题日显突出的难题,4月1日,海口市环保局对辖区内的采石场污染进行专项整治,通过建立一场一档,实施一场一策严格管理,合理防治粉尘污染。
据介绍,目前海口共有持证采矿权的企业11家,其中秀英区4家,龙华区2家,琼山区2家,美兰区3家,均采用露天开采方式,每年生产规模为5-30万立方米不等,主要产品为建筑用玄武岩碎石及石粉。目前大部分采石场位于城乡结合部,采用简单的生产工艺,污染防治设施比较简陋,石材加工时产生大量的粉尘,对环境带来较大影响。
4月1日上午,海口市环境监察局执法人员来到位于美兰区三江镇苏寻三村南侧坡地的美兰俊源碎石场。这里的道路上拉石材的大车经过时,扬起漫天的灰尘。在美兰俊源碎石场地块,只见这里的破碎机上,一团团的粉尘正向四周散发。
执法人员介绍,美兰俊源碎石场2012年6月投入使用,没有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去年3月市环保部门对其进行立案处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7条,建设项目投入生产超过3个月,建设单位未能申请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逾期没有办理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可处5万以下罚款。根据这一规定,市环保局责令美兰俊源碎石场项目停止试生产,罚款3万元,目前正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与美兰俊源碎石场降尘措施差粉尘污染不同的是,在位于琼山区红旗镇那佑村的那佑石场则在相关工段地均安装喷淋、洒水设施,确保粉尘达标后排放。据介绍,近年来对于新上马项目环保部门严格环境准入,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环保部门实行环保一票否决,新建采石场基本上做到了粉尘达标后排放。
为继续抓好大气污染综合整治,今年海口将采石场扬尘污染列为整治重点。海口市环保局研究制定了全市采石场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是深入开展采石场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市正在生产作业的采石场展开拉网式的全面调查,了解掌握企业环评审批手续验收及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情况,摸清家底。制定计划,开展采石场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建立一场一档,实施一场一策,严肃查处违法排污环境违法行为,确保采石场污染达标排放。二是规范环境监管。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查处采石场环境违法行为,对已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但不符合粉尘污染防治措施的,限期整改;对环保审批手续到期未验收的,限期验收;对污染治理不达标的,责令停产或关闭。
海口市环保局局长陈超表示,环保部门将按照“铁腕治污加铁规治污”要求,对新上项目严格环境准入,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实行环保一票否决;现有项目达不到环保要求的要实行铁腕治污,立即整改,整改治理无望的责令停产或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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