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成立环境安全保卫总队打破行政壁垒
河北省环保厅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等多部门协调联动,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环境安全和公众环境权益,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问题,联合执法效果初步显现。
截至目前,在河北省公安厅和省环保厅共同部署开展的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中,共立案侦办污染环境类刑事案件371起,破案24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42人,刑事拘留284人。全省公安机关会同环保部门联合执法2193人(次),查处污染企业3572家;受理治安案件116起,处理违法人员160人。
另外,河北省环境安全保卫队伍的成立打破了公安与环保部门之间的行政执法壁垒,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全省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整体战斗力明显加强。
★“利剑斩污”行动打击9类犯罪
重点整治电力、钢铁、建材等行业
3月17日,河北省滦县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接到举报称,滦县雷庄镇某石材加工厂设备简陋,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无排污许可证,属“土小”石料加工企业。民警立即赶赴现场,依法对这家企业进行检查,并对企业法人代表弭某依法进行传唤。
经查明,2013年10月,企业被关停后,弭某利用自备的柴油发电机继续进行生产,造成粉尘、噪声污染。弭某对此供认不讳。滦县公安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涉嫌非法处置危险物质,对弭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自2013年11月以来,滦县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先后配合县委、县政府和唐山市环保局、市公安局环安支队等多家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取缔违法企业205家,停业整顿326家;办理刑事案件3起,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4人;办理行政案件20起,行政拘留33人。
这是河北省公安厅和省环保厅开展“利剑斩污”行动的一个缩影。据介绍,河北省各级公安、环保部门将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对非法排放、倾倒污染物等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进行重点打击。
“这是也是省公安、环保部门的首次联手行动。”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局长赵军说,此次“利剑斩污”行动重点整治行业是电力、钢铁、建材、焦化、造纸、纺织、石化、制药、化工、食品、制革、垃圾处理等,特别是“十五小”、“新六小”企业以及国家明确淘汰类污染项目。
环境污染犯罪主要有3类手段:一是直接违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二是通过不法中间商,低价售给没有处置资质的公司或个人,再非法倾倒;三是利用暗管、渗井、渗坑等非法排放,隐蔽性非常强。
据河北省公安厅厅长董仚生介绍,此次行动重点打击9类犯罪,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或倾倒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含有重金属的物质等有毒物质以及其他有毒物质,导致水源、土壤、植被受到污染的;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省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倍以上的;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使用、提供、处置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盗窃、损毁环境监测设施或者使监测设施不正常运行等。
★查处污染企业3500多家
广泛发动人民群众举报环境污染犯罪线索
1月6日,保定市公安局环保支队联合新市区警方成功打掉一处非法制革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工作中,警方发现新市区颉庄乡康庄村一处厂房内非法生产皮革制品,且无任何环保设备,严重污染环境。民警快速出击,当场将其中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迫于压力,先后到公安机关自首。
随着“利剑斩污”行动深入开展,河北各地公安、环保集中攻坚和长效治理并举,加大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力度,破获多起污染环境案件。
1月8日,保定市南市区公安分局多警种联合突击,成功将南二环京珠高速下道口附近一处非法生产电瓶电解液的黑作坊捣毁,抓获正在生产的作坊主姜某及4名工人,现场查获硫酸200余千克,硫酸电瓶电解液成品510箱。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姜某交待了自2011年以来,非法购买硫酸670余吨用于生产电瓶电解液,并将成品销往外地的犯罪事实。
1月9日,保定市公安局环保支队、顺平县公安局联手侦破一起非法处置废旧电瓶污染环境案件,查获铅块9.5吨及部分拆解蓄电池剩余的废弃物。经进一步查证,这一非法生产点的负责人为卢某,无任何经营许可手续,无配套污染防治措施。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卢某对非法处置废旧蓄电池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受利益驱动,不法分子在黑工厂、黑窝点制造化学制品,屡屡破坏生态环境,由于发现查处及时,确保未发生规模性污染事件。目前,犯罪嫌疑人许某已被行政拘留,待环境监测部门对抽样气体做出鉴定结论后,将进行进一步处理。”保定市公安局环保警察支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上述犯罪嫌疑人均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除此之外,蓄意破坏农田,非法采砂行为也成为环保警察重点查处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2013年10月3日,承德县公安局接报称有人在大营子乡北营子村林地挖沙,造成大面积农用地被破坏。接报后,县公安局迅速派员查处。经查,2009年6月~2010年9月,犯罪嫌疑人陈某在未取得相关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在大营子乡北营子村北河套退耕还林地非法挖沙两万余立方米,造成70余亩农用地被破坏,犯罪嫌疑人陈某逃逸。10月26日,犯罪嫌疑人陈某被上网通缉。10月27日,在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九华温泉度假村大厅内被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已被移送审查起诉。
承德市双桥公安分局为加大辖区内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防控和查处力度,针对非法采砂活动多在夜间实施的规律,多次在夜间进行调查。在掌握大量证据后,于2013年10月31日早晨,将非法采砂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当场查封采砂船、铲车、钩机等设备。经查,王某自2012年3月以来,在武烈河新房子村地段无证经营砂场,共挖取沙石料近4万立方米,非法所得达100余万元。通过查处工作,市区武烈河河道内非法采砂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
据统计,截至目前,在河北省公安厅和省环保厅共同部署开展的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中,河北省共立案侦办污染环境类刑事案件371起,破案24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42人,刑事拘留284人。全省公安机关会同环保部门联合执法2193人(次),查处污染企业3572家;受理治安案件116起,处理违法人员160人。
同时,河北省多部门联合印发了7万份《关于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在全省各地广泛张贴,并公布了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微博,广泛发动人民群众举报环境污染犯罪线索,由省、市公安机关专人督办,已查处污染企业136家,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9名。
□相关链接
环保警察上岗打击环境犯罪力度大增
“要让这支队伍发挥有效作用,需要环保与公安深度融合。”
在河北省,环保警察队伍日益壮大。2013年9月18日,河北省成立环境安全保卫总队,由河北省公安厅主管,各市随即成立支队,截至目前,河北省11个设区市、两个省直管县、54个县区都建立了环保警察队伍,县级公安机关已组建环境安全保卫队伍166支,人员已达300余人。其中,唐山、衡水市公安局成立直属执法勤务机构,保定26个市(区、县)全部成立环安警察队伍,石家庄、唐山、邯郸3市50%以上的市(区、县)成立专职队伍,全省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整体战斗力明显增强。
经过几个月摸索,河北省及各地环境安全保卫(总)支队均建立了起刑事案件移交、移送信息共享,重点区域、重点问题整治,协作配合指挥,物证检测、提质提效鉴定等4个协作机制,以及公安环保双方联席会议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简称“411机制”。
河北省公安厅环境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闫泽利解释说,根据要求,各级公安、环保部门按照联合执法机制,对公安机关环境污染案件线索核查的请求,环保部门同时指派监测、环监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与公安民警捆绑作业,配合做好污染物取样等工作。环保部门在执法时遇有阻碍执法、妨害公务的,公安机关要及时介入,依法追究其责任。
“环安支队成立之前,公安部门基本没接过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邢台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支队队长唐利民说,以往发现环境污染案件,都是环保部门对污染企业或个人采取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的污染案件并不多。
邢台市环保局环境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李国庆告诉记者,与公安部门的合作使环保部门告别了孤军奋战。联合查处办案,将行政处罚和刑事司法衔接在了一起。行政层面上,环保部门认为构成刑事案件的,可及时转交环安支队;公安层面上,环安支队对不构成刑事和治安案件的转交环保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环安警察队伍是一个新生事物,这支环安警察队伍在处理环境违法案件的时候是否存在体制上的障碍呢?
成绩与问题并存。唐利民说,虽然环安支队的成立打破了公安与环保部门之间的行政执法壁垒,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但在督办环境污染案件的过程中,采样难、鉴定难和取证难这3类问题依然存在。
唐利民解释说,2013年,清河县公安部门接到当地环保部门移送的一起洗毛厂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而当环保、公安两部门的人员赶到现场时,由于时间延迟,采样取证检测,却未发现超标,导致无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措施。
“要让这支队伍发挥有效作用,需要环保与公安两个部门之间深度融合。”唐利民建议,地方政府不妨尝试出台操作性强的地方性规范或意见,为环境安全保卫队伍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提供充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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