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陷“多龙治水”:主体不清资金不足统筹不力
作为美丽乡村建设面临的首要问题,规划是否合理关涉区域内城乡统筹发展、村庄聚落形态重构和优化以及村庄内基础设施建设等诸多事项,重要性不言而喻。不过,《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期在基层调研了解到,尽管规划为先的理念被地方官员和农民广泛接受,但无规划、伪规划、乱规划的问题仍然存在,陷入“多龙治水”困局。主体不清、责任不明,资金不足、技术不全,统筹不力、刚性不强,规划中暴露的种种弊病已经成为美丽乡村建设中必须首先要啃的“硬骨头”。
“多龙治水”致规划“打架”
除乡村建设规划上下层级之间“断档”外,各个部门间的规划和方案“云集”村庄,甚至“打架”的问题也比较普遍。
从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始,“以规划为先导”的理念就已经成为乡村建设中的各方共识,到了建设美丽乡村的阶段,规划先行更是基本原则。但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我国大部分乡村有上级原则规划,无基层具体规划,多部门项目规划,少地区全域规划。上下“断档”,左右“分割”,各地在“谁来规划”的问题上存在分歧,由此产生的规划“缺位”和“错位”问题非常严重。
记者首先对政府各层级间的乡村规划进行梳理,发现省市级一般都有乡村建设的原则性规划,但到村镇一级乃至县一级大部分地方却没有合理科学的具体规划,呈现“省市有规划,县乡有做法,村里没办法”的状态。
以河北为例。省一级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乡村建设规划的法律法规,包括《河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河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导则》等,对建设规划的重要性和编制规则进行了说明。
在市一级,相关的建设规划也比较健全,比如邯郸市2001年出台了《邯郸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并在2005年修订,对“改善村镇的生产、生活环境,推进文明生态村镇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但到了市级以下,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普及率便大大降低。邯郸市下辖的15个县市中,尽管都在进行乡村建设,但并不是所有的县都有完整的建设规划。
除乡村建设规划上下层级之间 断档”之外,各个部门间的规划和方案“云集”村庄,甚至“打架”的问题也比较普遍。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教授彭真怀认为,乡村建设规划统筹的问题非常突出。
在甘肃陇南市的一些村庄,临近年底,村干部最忙的就是不断应对上级各个部门的年度检查。康县的一位村干部告诉记者,有时候好几个上级部门同时来村里检查规划的落实情况。在贵州兴义市,一个村庄有各类规划十余个,但这些都是各个部门针对自身项目制订的规划,没有村庄整体规划的统筹,一些部门规划难以实施。
彭真怀表示,一村多规划缘于“多龙治水”。财政部门管一事一议,环保部门管农村环境集中整治,农业部门也有相关责任,各个部门都有支农资金、项目建设规划或方案,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落实到具体村庄时,自然出现规划“打架”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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