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划定第二阶段高污染黄标车、无标车限行区
去年8月1日起,宁波市划定限行区域,对高污染黄标车及无标车实施第一阶段的交通管制措施。昨天,市环保部门和市交警部门联合发布消息称,今年6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第二阶段的高污染黄标车和无标车限行措施。
相比第一阶段的限行区域,第二阶段的范围明显扩大,从原先的海曙区约4平方公里的范围,扩大至覆盖老三区及鄞州主城区115平方公里的范围,具体为每天早上7点至晚上9点,禁止高污染黄标车和无标车通行。届时,电子警察会进行抓拍,车主如违反禁令标志,将面临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
旨在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
第二阶段限行区针对的车辆跟第一阶段相同,为高污染黄标车和无标车。据市环保局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黄标车在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中的占比仅7.7%,但污染物排放量却占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50%以上。而高污染黄标车是黄标车中污染最严重的,是指持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国0汽油车和国0、国ⅰ柴油车。无标车则是指未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汽车。
记者了解到,高污染黄标车和无标车的具体限行区域为,环城北路—新星路—机场路—鄞州大道—福庆南路—福庆北路—通途路—世纪大道等道路构成的封闭圈内(不包括环线道路)。相比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的限行区域扩大至115平方公里。
据悉,本次限行以市本级交通“四禁核心区”范围和鄞州区交通“四禁”范围为主,将鄞州中心城区与市中心城区限行范围连成一体。在该区域内对黄标车和无标车实施限行,目的是进一步改善城区的空气质量。
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将罚款100元,记3分
据了解,违反黄标车和无标车限制通行规定的机动车,将按违反禁令标志处罚,罚款100元,并记3分。而对于进入限行区域的外地高污染黄标车和无标车,也同样执行该限行规定。
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中心提醒车主,机动车排气检验不合格,将领不到机动车环保标志,车辆也就成了无标车。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到车辆维修治理单位进行维修治理,然后再经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机构检测符合排放标准的,方可上路行驶。
我市已累计淘汰黄标车7000多辆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通过第一阶段限行及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的实施,我市黄标车淘汰效果显著,截至今年4月15日,已累计报废淘汰黄标车7358辆,黄标车日均报废速度从去年的14.2辆已提至目前的111.5辆。
今年2月1日起,我市出台了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政府奖励补贴政策,车主淘汰黄标车可享受政府补贴,具体淘汰补贴细则可查询宁波市环保局网站http://www.nbep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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