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不堪噪音污染状告开发商
“叮咚”,“叮咚”……一部24小时运行的电梯不间断制造噪音,房子紧临电梯的一户业主倍受吵扰,加之家有孕妇,忍无可忍将开发商诉至法庭。记者昨从武昌法院了解到,法院判决开发商在6个月内对涉案电梯进行减震降噪处理至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林某于2010年1月27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2010年12月入住,住在17楼,其客厅和主卧紧邻两部电梯。2011年上半年,随着入住人员的增加,电梯噪音问题日益严重,而且电梯24小时不间断运行,导致林某夫妻二人夜间完全无法正常休息,白天无精神,焦躁、不安,注意力无法集中,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2012年10月,林某就电梯噪音问题,向市长信箱投诉,该楼盘所属的开发商于2012年11月对涉诉的两部电梯进行了处理,并没有解决电梯噪音通过建筑墙体传播至林某屋内的根本问题。
不久后,林某的妻子怀孕,担心电梯噪音对妻子和胎儿的影响。2012年11月27日,林某委托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对房屋的客厅和主卧晚间的噪音污染进行测试,测试结果为:客厅和卧室的电梯噪音都超过国家标准限值。
林某遂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对电梯进行减震降噪处理,使噪音排放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限值以内,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
2013年5月16日,此案公开审理。被告辩称:该项目是经报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验收合格,达到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建设项目。
近日,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武汉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对涉案电梯进行减震降噪处理,使坐落于原告房屋电梯噪声排放值达到排放标准;如未在期限内整改达标,每超过一个月,被告武汉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原告林某50元,至完成减震降噪措施并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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