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大措施向大气污染宣战
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战实施范围主要为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所在的行政区域,其中,部分燃煤及工业污染防治工程实施的范围扩大到城市发展新区的部分行政区域。
重庆市2014年大气污染防治的目标是: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16天,PM2.5年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4%;区域内各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别比2013年增加10天,PM2.5年均浓度分别比2013年下降4%。
■严防死守,卫星定位遏制扬尘污染
一是控制工地扬尘。督促3000余个施工工地严格执行《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的规定,对达不到控尘规范的单位责令停工整改,进行约谈并纳入黑名单。推进施工扬尘临时排污许可制度。将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与企业资质资格动态监管、评优评先、政策扶持等相结合。
二是加强道路保洁。加大400余条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和冲洗力度,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主次干道达到86%以上,其他道路达到80%以上,新增高性能道路清扫保洁车70台,落实运行经费。
三是控制运输扬尘。推进建筑垃圾运输车密闭装置的升级改造,加强运输环节联合执法检查。禁止带泥脏车直接入城,建设带泥脏车入城洗车场,强化带泥脏车入城的执法管理。完成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全密闭升级改造,并逐步在车上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四是整治堆场扬尘。加强矿山、煤场、料堆、弃渣等堆场的日常检查和执法,规范堆场覆盖等防尘措施。对城区裸露地进行绿化或简易覆盖。
五是建设扬尘监控平台。整合视屏监控工地、数字城管平台、道路视屏监控等资源,把扬尘控制监管纳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同时,开展施工工地和主次干道扬尘监测。
■治本清源,“五个没有”控制工业污染
一是严格环境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建立环保负面清单。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特别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要逐步实现“五个没有”,即没有燃煤电厂、没有化工厂、没有水泥厂、没有工业燃煤锅炉、没有采石场和砖瓦窑企业。
二是加大发电调度和外购煤电的力度。优化电力企业发电调度排序,加大外购电煤、外购水电的力度。
三是加快燃煤锅炉改造。推动17家企业的燃煤锅炉改用天然气、页岩气、电等清洁能源,协调落实已实施和有条件实施改造企业的天然气用气指标。完善供气管道及配套设施,制定并落实清洁能源推广优惠政策。
四是优化产业布局。逐步关闭一批重点污染企业;完成纳入市政府大气污染安全隐患的12家企业的环保搬迁;鼓励重庆远大印务有限公司迁出都市功能核心区和拓展区,“退城进园”进入渝西地区发展;关闭16家烧结砖瓦窑企业。
五是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两家企业关闭6台小火电机组;3家水泥企业完成脱硝除尘改造;17台火电机完成组脱硫脱硝除尘改造;19家工业企业完成废气深度治理;28家混凝土搅拌站治理粉(扬)尘。
■环环相扣,严格准入减少交通污染
一是加快淘汰黄标车。在内环快速路以内及渝都大道(人和立交至双凤桥立交路段)实行黄标车全天禁行并严格执法,加快老旧公交车淘汰更新,全市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5.7万辆。
二是限制货运车辆入城。在绕城高速公路附近建设大型货运车辆等候区,要求货运车辆按规定的时间、线路驶入限行区域;推进货运场站外迁。
三是严格车辆环保准入和年审。未达到排放标准的新车,一律不得办理注册登记、不发放环保标志;未达标的在用车辆不得通过年审、不得上路行驶、不予转入重庆市登记。
四是强化机动车道路抽检。在绕城高速公路出口和城市主要道路设置路检抽查站,严禁超标车辆进入城市道路行驶。
五是加快推进长途货运车、长途客运车、渣土运输车、环卫保洁车、物流配送车以及政府公务车等车辆进行“油改气”,推广使用天然气、页岩气等清洁能源;新增的公交车、出租车一律使用清洁能源车辆。
■新法“神器”,面对污染绝不手软
严格按照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开展《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前期立法调研,强化法律监管手段。二是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和“大家在行动”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气防治和监管,营造“同呼吸、共奋斗”的氛围。三是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监测、科研、应急等能力建设,增设PM2.5监测点,强化PM2.5防治技术研究,完善雾霾和重污染天的应急机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重点防范重污染天发生。
妥善应对重污染天,将重污染天应急响应纳入区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制定重污染天应急预案,依据重污染天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大家在行动”活动和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和宣传教育。按规范和要求增设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并纳入空气质量排名和考核。
■联合出击,通力合作共护蓝天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将联合相关部门推进公共活动车辆进行油改页岩气、天然气。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将加强电力企业发电调度、火电企业搬迁和关闭,落实煤改气指标,制定清洁能源推广优惠政策。
重庆市城乡建委将督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工地全面落实八项控尘规定。
重庆市交委将控制交通工程施工扬尘,控制“两江四岸”码头扬尘,控制公路扬尘,发展清洁能源公交车。
重庆市公安局将严格实施黄标车限行规定,会同环保部门加强机动车路检和抽检工作,配合市政部门开展道路冲洗保洁期间的交通管理。
重庆市环保局实施水泥等企业深度治理,实施火电企业烟气脱硫脱硝除尘,推进燃煤设施改用清洁能源,加强空气污染应急管理工作。
重庆市市政委将控制扬尘污染,监督各区在空气重污染天时暂停运输建筑垃圾,主次干道每日加密冲洗、洒水。
重庆市安监局将开展CNG汽车用气瓶安全监管。
市园林局将控制园林绿化施工扬尘,加强绿化带冲洗保洁,减少城市裸露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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