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防治汉江流域污染
更新时间:2014-05-12 10:00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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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汉中市委、市政府近日全面启动汉江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保证“一江清水供北京、送西安”。
汉中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的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同时,落实区县政府主体责任,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汉中市建立了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环境保护资金投入机制。市财政将每年投入1000多万元,作为汉江流域污染防治资金。
汉中市环保、公安、监察部门将加强联合执法,实行实时监控、动态管理。对重大环境违法案件,采取挂牌督办、限期治理、区域行业限批等手段,促进整改落实。对违法排污情节恶劣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汉中市将汉江流域污染防治成效纳入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作为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实行污染防治工作成效“一票否决”制。
汉中市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逐步推动沿汉江39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6年底沿江市级重点镇完成排水管网和截污工程,建成污水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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