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围绕大气水和土壤防治 坚决向污染宣战
大会指出2013年全国监测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力推进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161个城市完成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2014年环境监测系统要按照《2014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明确的目标和任务。
大会指出2013年全国监测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力推进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161个城市完成了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2014年环境监测系统要按照《2014年全国环境监测工作要点》明确的目标和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一是要围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面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坚决向污染宣战。
国家政策支持环境监测
环境保护税立法工作正式启动,产能过剩产业将开征环保税。据相关媒体报道环境保护税立法工作已经正式启动,正加紧推进,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已经完成对送审稿的修改。专家表示,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煤化工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在开征环保税后将受到影响。
继续做好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工作。三是切实抓好空气重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逐步开展大气污染物来源解析研究。四是扎实做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五是深入推进污染源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六是进一步加强监测数据质量管理。七是不断强化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八是抓好监测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再生金属企业返还40%增值税已获财政部首肯。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副会长李士龙称目前环保部原则上已经同意再生金属企业返还40%的增值税,下一步将征求相关企业的意见,不过具体出台时间暂未定。再生金属企业主要是指废铜铝铅锌加工利用企业。
环境保护是新政府的执政理念和政治诉求的主要组成部分,长期战略投资价值未变。我们认为从可持续发展、经济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等方面考虑,环保产业的高速发展将会贯穿新政府的整个执政周期。
环保监管日益趋严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下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办法》规定燃煤发电机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限值要求仍执行环保电价的,由府价格主管部门没收超限值时段的环保电价款。超过限值1倍及以上的,并处超限值时段环保电价款5倍以下罚款。
《监管办法》明确要求:燃煤发电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运行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S,同时,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在全面测试烟气流速、污染物浓度分布基础上确定最具代表点位,对所有CEMS监测仪表进行日常巡检和维护保养,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同时,《监管办法》对环境监测能力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污染物排放超过限值1倍及以上的,处超限值时段环保电价款5倍以下罚款,对电厂环境监测执行增加了较为严格的约束条件。
我们认为,环境治理,监测先行。本次《监管办法》的推出,必将带新一轮环保监测设备的采购和更新换代,加大了脱硫脱硝环境监测设备市场的确定,保证未两年脱硫脱硝环境监测设备市场仍能稳步释放。
从微观层面,我们在近期调研中总结发现,各地府对环境治理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一些地方将环保指标纳入绩考核,促使地方官员从形势上的口号,转向实际行动,预计未2-3年,脱硫脱硝的监测设备的市场仍在处于高峰时期,可以预见,今年环境监测类公司业绩将出现大幅增长。因此我们认为《监管办法》的出台加大了脱硫脱硝环境监测设备市场的确定,保证未两年脱硫脱硝环境监测设备市场仍能稳步释放。
环境监测仪器发展
加大科研投入。借助国家各种扶持政策,推进环境监测仪器的产业化和技术升级。同时促进监测仪器科研与生产结合,鼓励环境监测仪器生产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技术合作,加快环境监测技术的成果转化。
促进生产企业的重新组合,提高企业竞争力,加速高新技术产品的国产化进程。利用市场调控手段,促进各企业的重组,逐步改变监测仪器生产技术薄弱、投资分散、低水平重复、市场竞争力低的状况,实现适度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形成一批监测仪器生产的骨干企业。对国外已有先进的成套技术的监测仪器,鼓励引进、消化、吸收国外的关键技术,合资生产,再逐步实现国产化。
加大对环境监测仪器的监督管理加快制定、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环境自动监测系统运营市场化机制与资质认证认可制度,消除运营市场混乱带来的负面影响。适时完善环境监测仪器的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明确环境监测仪器发展方向,指导和规范环境监测仪器健康发展,避免企业的盲从。通过组织实施环境监测自动化网络建设的示范工程,带动我国自动化环境监测网络系统的形成,扩大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市场需求。
文章链接:中国环保在线 http://www.hbzhan.com/news/Detail/889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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