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拟向社会购买环保服务
为了防止相关部门和企业“雁过拔毛”,蚕食相关环保资金,目前环保部拟出台《政府采购环境服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并报送,预计6月出台。
《意见》规定,政府购买环境服务将一律通过公开招股标的方式获得,其采购对象将包括城乡生活废水、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的单项或者一体化服务,城乡区域河道水域、公园湖泊水质养护、城乡植树种草,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环保、城乡公用土地的环境修复服务。同时,目前由地方政府“买单”大力建设的环境污染监测系统也将由专业的机构建设和运行,政府将按照其运行效果进行付费。
据环保部相关人士介绍,采购环境服务将改变政府环保资金投入方式,从以往的‘过程买单’,转向按照‘效果’来付费。这样不仅可以更合理地使用财政资金,也可以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放大财政环保投入资金的作用。
另一方面,环保基础建设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审计问题频发的现状,也呼吁着政府向社会打开购买环保服务的大门。
据审计署2013年发布的《10个省1139个节能减排项目审计结果》显示,在审计的1139个节能减排项目中,有42家单位(企业)实施的44个项目未达到预期节能减排效果,涉及专项资金15.87亿元,分别占抽审项目数的3.86%和审计资金量的6.8%;35家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违规管理使用专项资金2.7亿元,占审计资金量的1.16%。
近年来,我国对环保产业日趋重视,环保服务业也得到迅速地发展。据《中国环境报》报道,环保部相关负责人称,从2004年到2011年,我国环保产品、环保服务和资源循环利用产品年营业收入的年平均增长速度分别为28.7%、30.5%和14.1%,环保服务业的发展快于环保产品。而据环保部2012年发布的《环境服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预测,到“十二五”末,环境服务业在环保产业中的比重将达到30%。
2012年11月,环保部印发《环保服务业试点工作方案》,全面启动试点工作。今年4月,环保部正式向19家单位下发《关于同意开展环保服务业试点的通知》,首批试点单位中包括辽宁省环保厅、江苏省环保厅和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个政府部门,涉及永清环保、雪迪龙、桑德环境、现代投资、中国节能、四川环能德美、凯天环保、江西金达莱环保、中持水务、华时捷环保、湘牛环保、原生生物科技、四川省地质工程勘察院、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山东国舜建设集团、瑞邦晟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邦达诚环境监测中心(江苏)有限公司和宏达通泰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
以永清环保为例,它是我国第一家与地方政府签署合同环境服务协议的公司,截止目前,已经与江西省新余市,湖南省湘乡市、宁乡县、怀化市签订了合同环境服务协议。
据《中国能源报》报道,2012年3月,永清环保与江西新余市政府签订了《合同环境服务框架协议》,试点工作具体分为四步:一是对区域进行深度调研,全面调查和分析现有的环境问题;二是完成环境保护和专项治理总体规划,并依据规划找出当前紧迫的环境问题,制定具体的区域环境治理整体方案;三是推动项目实施,全面负责项目的投资、设计、施工、设备供应、质量控制、运营管理等;四是通过重点项目的实施,全面改善区域环境,并对治理效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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