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专项整治大气和水污染等
更新时间:2014-06-13 21:50
来源: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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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华社北京6月12日电 记者从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今年环保专项整治重点将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认真开展涉重金属和医药制造行业“回头看”,深化重点流域重污染行业水污染专项整治。
根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完成2013年度全国总量减排情况的考核工作,决定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部分地区和企业采取以下处罚措施:暂停黑龙江鸡西市、江苏连云港(601008,股吧)市、湖南岳阳市、陕西榆林市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暂停广东汕头市新增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对河北承德市上板城工业聚集区白河南污水处理厂等18家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暂停所在城市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并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建设资金。
对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罚脱硫电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合计4.1亿元,并实行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依法从重处罚。
环保部部长周生贤要求,各省(区、市)政府要强化主管领导牵头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工作机制,完善部门分工协作的各项工作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对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要加强督查督办,对排查整改不到位、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当地政府负责人。积极探索创新执法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制度,实行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昼查与夜查、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晴天查与雨天查相结合的检查工作机制,确保监督检查到位、查处执行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鼓励人民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认真核查媒体、网络以及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并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公布查处结果。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1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5013件7237人,起诉20969人。
去年向公安移送涉环境犯罪案
数量超过以往10年总和
环保执法
据新华社北京6月12日电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说,环境监督执法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最有力手段。2013年,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183万余人次,检查企业71万多家次,查处环境违法问题6499件,挂牌督办1523件。严查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废水污染地下水违法行为。取缔关闭违法企业449家,责令停产整治532家。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发现环境违法企业3395家,环保不达标施工场地3690个、餐饮服务企业2.6万家,取缔关闭小作坊3102家。检查中,环境保护部采取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直接曝光的做法,坚持每月督查,每月向政府通报,每月向媒体公开。专项整治医药制造企业。共排查医药制造企业4894家,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57家。对环境违法问题较为突出的18家企业挂牌督办。对涉重金属排放企业开展“回头看”。共排查重金属采选及冶炼、铅酸蓄电池、电镀、皮革等企业1万余家,查处环境违法企业2079家,责令停产整治1142家。遏制了重金属污染事件高发态势。强化环境监管措施。各级环保部门全年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706件,移送数量超过以往10年总和;公安机关受理637件,以污染环境罪判决109件,抓捕犯罪分子186人。环境保护部“12369”环保举报热线共受理群众举报1960件,向社会公开查处情况1870件,曝光典型案例3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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