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县城镇污水处理厂通过博斯腾湖环保领导小组验收
更新时间:2014-06-18 09:43
来源: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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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总投资1200万元、日处理废水3600立方的和硕县城污水厂工程通过新疆巴州博斯腾湖环境保护保护领导小组组织的验收。
和硕县城污水处理厂改造采用卡鲁塞尔脱氮除磷氧化沟工艺,县城的污水全部得到净化处理,项目运营后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对减排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起到重要作用。污染物排放量消减为COD328.50吨/年、五日生化需氧量98.10吨/年、氨氮31.0吨/年,现状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COD28.91吨/年、五日生化需氧量9.22吨/年、氨氮1.98吨/年。
污水处理厂处理过的排放水,排放到地处新塔热乡布茨查干村的人工湿地,经深度处理后渗入博斯腾湖,有效降低了污染物对博斯腾湖生态环境的直接污染,对保护博斯腾湖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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