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一年内3人因污染环境获刑
更新时间:2014-06-20 16:30
来源: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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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发现,广州市环保局近三年的执法卷宗显示,处罚措施大部分都是10万元以下罚款,有多家大中型企业在一年内多次因相同原因被罚,环境违法成本低。在19日的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广州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主任委员张连广报告了执法检查的相关情况。
广州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受益于“两高”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对环境违法的处罚已一改过去“对物不对人”导致的震慑力不够的问题,入刑门槛大大降低。从司法解释出台后,一年时间,广州已有3人因环境污染被判刑。
处罚过轻罚款“基本都是10万以下”
《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以下简称“两法”)是广州治理空气污染的主要依据,但执法检查组发现,在实施时“两法”由于规定的处罚力度太轻,始终让一些人心存侥幸。检查组抽查了市环保局近三年的执法卷宗显示,处罚措施大部分都是10万元以下罚款,有多家大中型企业在一年内多次因相同原因被罚。
“目前的执法手段比较单一,主要以罚款为主,但是罚款额度又定得很低,对一些大中型企业来说,力度很不够,违法成本很低。毕竟执法人员不能天天盯着一家企业去查,那企业就会有侥幸心理,"反正不好彩被你查到也就是10万,何必花那么多钱去减排治污呢"。”市人大常委会城建工委巡视员陈跃表示。
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市人大城建环资委员会主任委员张连广表示,《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中,法律责任部分规定的行政处罚力度相对宽松,主要以罚款等经济处罚形式,环境违法成本低,建议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以及环境保护现实需求,在符合新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前提下,提高处罚力度,加强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追究的立法和实践。
司法调整污染违法不再对物不对人
市环保局法规处处长熊必永则透露,去年6月19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处罚力度过轻的问题,“通过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之间的衔接,提高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据了解,过去一年广州已经有两宗环境污染案件中的三个当事人,被判1年到1年半的有期徒刑。这在司法解释出台前,是没有先例的。“以前主要是以后果入刑,现在只要有污染环境这个"动作",就可以入刑。以前对环境污染的处罚只能罚款、扣物,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入刑门槛特别高,一定要造成非常大的后果,属于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才会入刑。现在只要排放超标、重金属超标或者其他环保标准超过三倍,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就达到了入刑标准。不再对物不对人,而且只要有这个违法行为,不管造成的后果是多大,都可追究人的责任。”
广州市环保局还通过对企业进行环境行为的信用评价,“这是省里统一在做的,2013年也公布了评价结果,广州有10个红牌企业。只要被评为红、黄牌企业,它的融资、贷款,或对外贸易方面会受到比较大的制约。”熊必永透露,今年广州还首次实施了环境违法黑名单制度,“这是广州的一个创新制度,通过市场美誉度对企业进行约束。虽然不进行处罚,但对经营者来说,这个做法的影响可能还更大。”
权责不清“相关部门遇到问题绕道走”
检查组还提出,希望能明确部门联动和区域联防联治职责规定。
“部分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存在不想管、不敢管、不善管的现象,遇到问题的时候绕道走,互相推诿责任。”张连广表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涉及十几个部门,每个部门都负有不可替代的职责;由于空气的流动特性,要治理大气污染离不开区域间的联防联控,但《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规定》中较多地规定了环保部门、单个地区的工作职责和措施要求,有必要将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的其他部门的职责和相关地区的职责要求予以明确,从立法层面确定长效联动机制。
据了解,现行的《大气污染防治法》颁布于2000年,《大气防治规定》颁布于2004年,其防治的主要对象是二氧化硫等一次污染,缺乏PM2.5、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和臭氧等污染物指标,以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与措施等方面的专项条款,检查组建议在这一方面也应给予增加和完善。
大气治理四大难
在报告中,张连广还直指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领域监管和治理的“四大难”:
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任务重。广州市煤炭消耗总量大,部分地区存在大量燃煤、燃重油工业锅炉。例如重工业区黄埔区,辖区内有石油化工、火电、造船等产业,但目前该区辖内企业能源消耗仍然是以煤炭为主,燃烧排放量大、污染重。此外,一些小餐馆、小作坊、家庭等仍存在使用蜂窝煤的情况,需要加强引导、取缔工作。
机动车数量急剧增长,尾气污染日益突出。近年来,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较快,自2007年突破百万后,今年已达到250万辆,年均增长接近20%。机动车所排放的大量氮氧化物和各种有机化合物对大气污染的影响程度越来越大。特别是大型货车、物流运输车辆以及营运客车等成为废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在车辆超载、交通严重拥堵等情况下,更加加重了尾气污染。
建筑工地及道路扬尘控制专业化水平较低,监管不到位。大部分建筑工地没有安装扬尘污染的检测设备,对扬尘污染仅靠估算,执法存在困难。
小型餐饮及个体饮食油烟污染较严重。现有餐饮业油烟整治主要集中在75座和250座以上的大中型餐馆酒楼,对小型餐饮及个体饮食经营重视不足,特别是一些露天大排档和烧烤等,煤炭燃烧的废气和饮食油烟直接露天排放,对周边空气造成严重影响,亟需整治。
聚焦
黄埔中石化整改减少恶臭
位于广州市黄埔区的中石化,一直是周边居民环保投诉的“黑户”,尤其是恶臭的问题。广州市环保局污防处副调研员冯滨表示,中石化目前已启动对设备管线上近十万个阀门的检测,并将在2015年年底完成该工作,以减少泄漏和恶臭。
据了解,6月12日中石化已完成了对两套设备的挥发性有机物(以下简称“VOC”)泄漏检测及维护的试点,两套设备上的两万多阀门已完成挂牌、录入数据库、定位和检测,并通过了专家评审和验收。“按照方案的要求,今年年内要完成大概六套管线设备的阀门泄漏检测,2015年前完成所有设备的阀门泄漏检测。今后每年最少要所有阀门进行1到2次检测,发现可能出现泄漏的点,马上修复。这样做虽然不能完全杜绝气味的产生,但是可以减少很多。”
阀门泄漏,只是污染的一个来源,除了这种无组织排放,环保部门还新启动了一个项目,对整个厂区的VOC有组织排放进行一个全面的摸查,并将在年内完成。“对烟气的排放,我们还实行了在线监测。在排放口设置探头,可以时时采样。采样后的数据会在中石化的系统上显示,同时也会传到环保部门,达到24小时监控。”
在另一项减排的重要工作燃煤和燃重油锅炉的淘汰和清洁能源改造上,按要求,今年7月1日后所有的燃煤发电机组要执行国家新的火电机组标准,重点地区还要执行严格于一般地区的特别排放限制。“中石化也在做这个工作,并且主动在做超洁净排放改造,希望通过对4台锅炉的改造,达到燃气排放的标准。也就是燃煤,但是能达到燃气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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