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最严新标今起实施 二噁英限值与欧接轨
施行10余年后再度修改,生活垃圾焚烧迎来“史上最严”新国标。环保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共同发布《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下称“新标准”),并从今天起分阶段实施。
备受关注的是,新标准进一步提高了污染控制要求,其中公众最关注的二噁英类控制限值,采用国际上最严格的0.1ngTEQ/m3,与欧盟标准一致,比现行标准收严了10倍。新标准的重金属等其他限值大多比现行标准严了30%。
7月1日起,新建生活垃圾焚烧炉需执行新标准的污染物浓度限值,而2016年起,现有生活垃圾焚烧炉也需执行新标准限值。南方日报记者从环保部华南环科所以及广东省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协会获悉,目前广东省内计划建设的生活垃圾处理焚烧项目全部按新标准要求设计,而现有的22个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仅有2008年前落成的个别项目需要改造并正在改造中,预计均能按新标准规定时限完成。
省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协会秘书长邱剑涛表示,根据《广东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全省规划建设36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而2009年至今,我省仅新建7个垃圾焚烧项目。“这一方面说明我省在垃圾焚烧的选址、前期论证与公众参与等环节更加科学谨慎,另一方面,也呼吁民众客观正确认识垃圾焚烧处理,科学应对垃圾困局。”
实施新标二噁英类可减排九成
我国首个《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发布于2000年,2001年第一次修订,此次为第二次修订。“现行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环境保护的要求。”发布新标准时,环保部相关负责人坦言,现行标准二噁英类等污染控制指标要求偏松,与现有技术水平和环境保护目标要求不匹配。此外,现行标准采用的是监督性监测的手段,难以对焚烧厂的运行工况和烟气排放进行实时跟踪监测。
新标准中,颗粒物、重金属(汞、镉、铊、铅等)、氯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二噁英类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均大幅收紧。比如新标准规定,颗粒物由现行的80mg/Nm3收紧至20mg/Nm3(日均值),汞由现行的0.2mg/Nm3收紧至0.05mg/Nm3,二噁英类则由现行的1ngTEQ/m3收紧至0.1ngTEQ/m3,与欧盟标准接轨。
“新标准的限值大多比现行标准严了30%,可较大幅度降低污染物排放量。通过实施新标准,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氮氧化物可减排25%,二氧化硫可减排62%,二噁英类可减排90%。”环保部相关负责人指出。
此外,新标准将一氧化碳浓度作为过程控制指标,以控制二噁英类物质生成条件。为使标准具有最大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鼓励企业诚信守法,新的标准参考国际上的通行做法,采用“小时均值”和“日均值”相结合的污染控制限值,并设置了分时段控制标准。“这在我国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尚属首次,为污染物尾端控制向过程控制和风险控制转变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中国环境科学院固体废物研究所所长王琪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厂区外公示检测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住建部曾对全国运行的垃圾焚烧厂进行摸底调查,结果表明90%的垃圾焚烧厂二噁英浓度远低于现行国家标准,或已符合欧盟标准。那么,对于广东来说,现有项目的排放控制水平如何?
笔者向广东省城市垃圾处理行业协会以及环保部华南环科所专家了解到,按照工厂数量算,广东目前建有22个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同一企业投资的不同厂区分开算),深圳7个、东莞4个、广州2个、中山3个,顺德、汕头、佛山南海、惠州、珠海、茂名各1个。当中,2008年前建成的部分仅有4个项目需要就适应新标准进行改造。“这是因为2008年环保部曾出台过82号文,将二噁英排放限值收紧到了0.1ngTEQ/m3,虽然不是以标准的形式提出要求,但2009年开始建成的项目都按照这个文件执行了。”环保部华南环科所环境健康研究中心副主任任明忠博士告诉笔者。新标准的颁布实施,实际上将污染物控制的指标正式明确了下来,有利于督促企业按照新标准要求稳定达标。
除了二噁英类排放的控制,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新标准重点需要增加脱硝设施的建设费用和监测费用。脱硝设备建设投资成本每条生产线300万元—600万元,运行费用相当于每吨垃圾增加近10元。
“事实上,增加上述设施仅是硬件投入的一方面,企业适应新标准更需要软件上的投入。”环保部华南环科所环境应急技术与风险管理中心海景博士说,在管理成本上、特别是工况调整与动态控制方面的人才培育及引进,企业还需增加不少投入。
除了对具体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外,为了加强监管并让公众对焚烧设施更加放心,新标准还增加了运行工况和烟气排放在线监控的要求——设施烟气净化系统应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可随时检测及记录炉温等运行工况,以及烟气中的多种污染物的排放数据;并且在厂区外设立公示牌,显示检测数据,接受公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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