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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形炸弹”为何回收难

更新时间:2014-07-03 22:05 来源: 作者: 阅读:741 网友评论0

“隐形炸弹”为何回收难

      2014年2月,肇庆市政协委员余启中提交了一份《关于将废旧电池回收的建议》提案,里面提到废旧电池在我市家庭生活垃圾中依旧扮演着“隐形炸弹”一角,对人体和生态环境具有不同程度的危害,建议做好废旧电池的回收工作。那么,目前肇庆市对废旧电池处理的现状如何?能否对其进一步回收?为此,记者作了相关调查。
 
    市民:总犯着找“谁”的苦恼
 
    记者走访城中大大小小的住宅区发现,不少市民对家庭产生的废旧电池依旧采取“直接扔掉”的办法。家住芙蓉轩的陈婆婆平时爱听收音机,每次电池用完了,她便取出直接扔掉,再换上新的电池使用,“一直以来都这么做,用完就扔,再正常不过了。”
 
    当然,也有市民在扔之前想过回收的问题。“平时自己会将废旧电池先存起来,看看有没有人要。”家住城中路的王阿姨告诉记者,家里老电器多,平时会用到不少干电池,不过收集起来后总会犯“送去哪”还有“拿给谁”的烦恼。“只能等一些环保团体上门来收集或搞一些环保回收活动时,把收集起来的废旧电池一并送去。”
 
    环卫:无利可图,大多被忽略掉
 
    在垃圾中转宋城站处,记者看到满载生活垃圾的垃圾车来回进出,几名环卫工人一般往车上瞄上几眼,没发现可用的,便指示垃圾车直接把垃圾倒进压缩箱内。中转站的环卫工张先生说,他们平时都会从运来垃圾中拣一些可回收的物件去卖钱,但废旧电池从来不是他们考虑的对象。“一个是废旧电池并不能‘换钱’,另外现在家庭的电器大多都用上充电电池或直接插电用,废旧电池的产生量比过去少了许多,因此很难在生活垃圾中发现细小的它们。”
 
    端州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管理着整个城区的环卫工作,该局办公室许主任告诉记者,目前城区的环卫工作主要包括垃圾至中转站前的收集和保洁,而环卫工人会对收集到的生活垃圾进行“初次分拣”,但不会特别“照顾”到废旧电池。“捡到钱大家都晓得交给警察,但捡到电池却不知能给谁。”
 
    填埋场:垃圾堆积如山,电池细小难挑
 
    垃圾从肇庆市各中转站装进压缩箱,便统一运至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最终处理。而在填埋场的工作中,同样没有专门对废旧电池进行分类处理的环节。“不是不想,是实在难以分类。”据填埋场业务股股长李飞强介绍,填埋场日均有将近六百吨的生活垃圾“进驻”,且垃圾已进行压缩处理,进场后垃圾堆积如山,他们难以再挑出细小的电池来。
 
    尽管目前市面上的大多数电池已贴上了“无汞、低汞”的标签,但更多时候恐怕只限于城区的情况。李飞强表示,填埋场的生活垃圾是从市内各地中转站运来的,而在一些城乡结合部或乡镇地区里,还有价格低廉的含汞电池在售,因此在那些地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里,仍会有不少含汞、镉的电池存在。“这些带有含汞电池的生活垃圾在填埋处理过程中,其渗滤出来的液体可能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
 
    环保局:集中处理不如分散回收
 
    肇庆市环保局表示,目前该市对家用废旧电池的处理没有出台相关政策,且市面上在售的电池大多为无汞或低汞的电池,因此可直接填埋处理。而这些无汞或低汞电池随垃圾填埋后,电池里的重金属进入填埋场渗液数量非常小,并不构成污染。
 
    肇庆市环保局还表示,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下发的《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规定,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一次性电池,市民可单独分散地对废旧电池进行回收,再送至有资质的电池公司进行回收利用。
 
    专家:不同电池应区别对待
 
    肇庆学院化工学院环境工程讲师刘燕芳认为,在经济、技术和管理水平还相对不力的背景下,对市面上处主要位置的无汞或低汞电池进行直接填埋处理,显然是比较科学合理的。
 
    另外,刘燕芳还指出,那些无汞或低汞的环保电池,还可具体细分为镍氢、镍镉等电池品种,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对于含不同成分的电池应区别对待,可回收的成分应回收。“例如镍氢电池中的镍是属于有经济价值成分,应回收利用,而镍镉电池则带有经济价值成分和危险废物成分,也应该回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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