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家燃煤发电企业被处罚
更新时间:2014-07-15 15:07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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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记者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国内10家燃煤发电企业因脱硫设施未正常运行被罚5.19亿元。
检查发现,部分燃煤发电企业存在擅自停运发电机组脱硫设施,脱硫设施未能与发电机组同步投运,享受脱硫电价补贴但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下一步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突出检查重点,督促发电企业提高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进一步好转。同时要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继续加大处罚力度,对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案件,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被处罚企业
一、山西阳城国际发电有限公司
二、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公司
三、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
四、江苏金坛加怡热电有限公司
五、江苏苏州惠龙热电有限公司
六、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
七、安徽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八、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九、山东济宁运河发电厂
十、广东粤华发电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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