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四川石化被指环境污染 经调查情况不属实
按照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对彭州市隆丰镇村民反映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环境污染群众来信的批示,四川省环保厅责成成都市环保局进行了调查处理。
调查报告显示,四川石化1000万吨/年炼油、80万吨/乙烯炼化一体化项目位于彭州市隆丰镇,项目依法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了环境保护部审批。项目于2009年动工,建设过程中按项目环评及四川石化基地规划环评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和环境监理制度,落实了管网可视化、防渗以及防止造成地下水影响等环保措施,对生产装置及环保设施进行了优化。
成都市及彭州市政府十分重视四川石化项目,完成了四川石化基地防火林带、四周600米绿色防护林带及卫生防护距离内农户搬迁工作。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的居民搬迁涉及丹景山、隆丰、葛仙山3个镇,共计3643户、13228人;搬迁居民全部进行集中安置,对集中安置点未建成的,采取发放过渡费的办法进行补偿。目前,四川石化项目600米卫生防护距离红线内的居民全部实施了搬迁安置。
同时,四川省、成都市以及彭州市三级环保部门联动,采取驻厂监管、周边环境质量情况加密监测等措施,加强了环境监管。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厂区周边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及臭氧较同等天气状况下监测数据无异常,与成都市远郊市县环境空气质量处于同一水平;硫化氢、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小时浓度均达标;乙烯、乙烷数据平稳,丙烷、丙烯、异丁烷、正丁烷、异戊烷偶有检出,检出项目浓度无异常;TVOC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偶有超标,最大值超标约0.78倍;其他有机项目无异常。
监测的厂界噪声结果显示:项目昼间噪声在59~70db(A)之间,夜间噪声在58~72db(A)之间;造成噪声超标的主要原因是装置与罐体吹扫以及锅炉卸压。项目生产装置运行平稳后,其噪声超标值大幅下降。
针对此次举报,成都市环保局会同石化管委会、隆丰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了调查。调查显示,投诉人反映的问题与现场核查情况不符。
现场检查发现:投诉人家养蜂场共计有蜜蜂6箱,现场未发现有蜜蜂死亡痕迹;其房屋西侧有5株枇杷树,东南侧约100米处有16株枇杷树,除一株干死之外,其余未见异常;其西南侧靠近石化管廊处农地种植天兰葵、紫荆、桃树以及房屋周围种植的胡豆等未见异常。
针对项目短时间偶发噪声等问题,彭州市环保局已要求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如下措施:一是严格控制装置操作,减少系统波动;二是将火炬放空及卸压实验尽量安排在白天,并提前告知周边镇政府,由镇、村、社等基层组织及时向群众宣讲,做好群众工作;三是对部分稳定噪声源采取加装隔音罩、消音设备等措施,削弱排放强度。
彭州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也将调查处理情况向信访人进行了反馈。
下一步,四川省环保厅将继续责成成都市环保局进一步加大对项目的现场检查与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环境权益。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对信访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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