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化工二厂涉嫌污染环境案今开庭
去年执法部门在环保大检查中,揪出了2起偷排化学品、严重污染环境的大案。
其中,建德化工二厂,被控非法处理磷酸盐混合液数千吨,其中有超过7000吨的磷酸盐混合液经由杭州一家化工企业,偷排进了京杭大运河。
建德化工二厂严重污染环境一案,今天上午将在余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化工厂非法处理化工废液
运河被倾倒7000吨有毒废液
该案共起诉3家单位和9名自然人。起诉书称,建德化工二厂将磷酸盐混合液交由不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企业进行非法处置,涉嫌污染环境罪。
建德化工二厂在生产草甘膦农药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草甘膦稀母液,再通过氧化、浓缩将草甘膦稀母液转化成“磷酸盐混合液”(实为草甘膦母液的浓缩液)。
根据起诉书称,因化工二厂里存储的磷酸盐混合液胀库,影响到工厂的正常生产,为尽快处置又少花钱,该厂负责人胡志红等人决定把磷酸盐混合液交由不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
检方指控称,化工厂仅支付极低的价格,实际上促使和认可运输和处置单位人员以焚烧、直排等方式予以非法处置。化工二厂先后将磷酸盐混合液通过宏安公司运往山东省、江西省、浙江省衢州市、杭州市余杭区,大量非法处置。
具体手法上,起诉书描述称,2011年9月,经中间人介绍,建德化工二厂租用杭州余杭的荣圣化工公司的槽罐,用来存储磷酸盐混合液。
而宏安公司,则是一家运输物流企业,帮建德化工二厂运输化学品。
2012年5月起,建德化工二厂希望将存储在余杭荣圣化工公司的废液,运输到其他地方处置。
因为存储时间过长,部分磷酸盐混合液沉淀,导致无法抽出。
运输公司于是与建德化工二厂商量出了一个方案:直接把这些废液交由荣圣化工公司处理,而荣圣化工公司根本没有相关资质。
经调查,荣圣化工公司趁下雨天或者运河水位上涨时,用水冲洗槽罐,把磷酸盐混合液直接从下水道里直排进运河。
根据检方的指控,前后两次,荣圣化工公司共帮建德化工二厂处理了7100吨的磷酸盐混合液。而执法人员揪出元凶时,荣圣化工公司的槽罐里,尚有2600吨等待排放。
200万VS 6000万
企业小利益和社会大损失
多年来,杭州一直对京杭大运河进行综合整治和保护性开发,运河水质也逐渐提升,河里投放各种鱼类,改善生态。
此前,包括本报在内,同城媒体经常报道的一个现象是,一旦遭遇夏季暴雨,运河常出现大片的死鱼。
当时曾有分析称,大雨天运河出现死鱼,主要是天气闷热导致的。
而荣圣化工公司的排污,恰恰是选择在下雨或者水位上涨之时:既可以加速有毒化学品进运河后的流动,也将鱼类死亡的“黑锅”扔给了天气。
荣圣化工公司帮助建德化工二厂非法处理有毒液体,获取的报酬是每吨220元。也就是说,全部污染物如此处置,他们能获得200多万元的好处。
但是,经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评估,如单计污染修复费用,该次液体违法排放致环境污染事件损失费用按Ⅲ类水功能区为8064万元,按现状Ⅳ类水质计为6048万元。
可见,非法排污对环境的影响之大。
涉案化工厂母公司称
“认真反思,吸取教训”
建德化工二厂的母公司,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今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发布公告称,他们已经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同时,公司上下也将从本次事件中认真反思,吸取教训,将‘安全环保重于泰山’的工作理念和行为准则在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中落到实处。目前公司各子公司及下属工厂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及下属工厂无其他人员被涉案起诉。以建德化工二厂生产的磷酸盐混合液为原料生产磷酸盐产品的生产装置也已在下属工厂建成并投入使用。建德化工二厂的磷酸盐混合液已无需再向外寻求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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