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建污染源分级监管的有效途径?
为破解环境监管力量与监管需求间的不平衡难题,上海市闵行区在探索污染源分级监管方面做出了不少努力,但受监管能力、手段及体制机制障碍影响,分级监管工作尚未达到预期效果。因此,必须转变污染源监管思路、方法,真正建立污染源分级监管的有效途径。
要建立污染源综合评价体系。根据闵行区现有的污染源分级模式,由于现有的区、镇环境监管人力不足,导致了此种分类模式并不能真正实现污染源的全覆盖监管。另一方面,目前仅以污染量大小、所属行业来划分污染源监管级别,没有考虑污染源所处位置、自身管理状况,不能科学、合理地筛选和划分出需要重点监管的污染源。因此,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污染源综合评价体系,对综合污染源所处位置的敏感性、排污性和环境行为等因素进行打分,根据打分结果对全区污染源进行科学分类,才能明确监管重点,根据区、镇环境监管力量的配比,将有限的区、镇监管力量投入到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同时兼顾一般污染源,从而达到更好的监管效果。
要夯实信息科技支撑手段。一是继续推进环境监管各项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一企一档”信息平台建设,形成企业档案信息库,为完善企业环境监管提供支持。二是推进移动执法体系建设,开发智能化执法平台利用科技手段,将企业环境信息档案载入执法人员移动执法终端,使执法人员随时随地通过移动执法终端查询到企业的环保审批、环保验收等相关的环保静态信息,高效完成现场检查和投诉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三是推动污染源分级监管动态化。在摸清污染源基数基础上,对污染源情况实时动态更新,实时掌握关停或新增污染源信息,消除监管盲区。同时,开展污染源年度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环境监察、监测计划制定相挂钩,指导区镇不同环境监管力量的分配,实施动态化的污染源分级管理。
要健全污染源监管网络。由于闵行区工业污染源达到近6000家,绝大部分分布在各街镇区域内。相比工业园区企业,这些中小企业在环境意识和治理设施方面有较大差距,而且量大面广,布局分散的状况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环境监管难度。要满足新时期环境监管要求,必须进一步扩大和拓展监管网络,将环境监管触角进一步延伸到基层村(社区)以及企业,形成区、镇、村、企业4级环境监管网络。因此,应尽快建立村(居)委会环保联络点,配备村级环保监管人员,行使本村(居)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职能。同时,在企业推行环境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环境管理中的企业主体作用。
要完善监督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污染源分级管理考核机制,合理设置考核项目及考核方式,有条件甚至可以提高环保工作在街镇领导政绩考核中的比重,并将环保考核纳入村居领导政绩考核体系。同时,切实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对环保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没有完成环保工作目标的不能参与其他评奖评优,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予以严肃查处,以考核为导向督促街镇、村居做好污染源分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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