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千吨危险物被非法处置 江西警方破获公安部督办污染环境案
去年下半年,浙江警方破获新安化工集团建德化工二厂特大环境污染案。该厂在生产农药过程中,为了节省处置成本,就将产生的危险废物“磷酸盐混合液”交由不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非法处置,非法处置地包括江西多地在内。
去年8月至今,江西省公安厅统一部署,抽调南昌市南昌县、抚州市金溪县、鹰潭市的警力破获了在我省实施的系列污染环境案,抓获多名把危险废物运输到我省进行非法处置的犯罪嫌疑人,该案涉及地市多,危害严重。目前,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有的已经受到法律严惩。
警方查获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窝点
化工厂危险废物
交无资质企业处置
江西多地警方破获的系列环境污染案,还得从浙江谈起。
7月17日,一起备受社会关注的“特大环境污染案”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开审。去年5月,浙江多地市民反映,家中自来水有异味,在环保、公安部门协同配合下,一连串环境污染案浮出水面,多家企业被查处存在非法排污情况,其中包括生产草甘膦除草剂的巨头——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建德化工二厂。
建德化工二厂在生产草甘膦除草剂的过程中会产生草甘膦母液。根据检方指控,在2011年之前,建德化工二厂将草甘膦母液加工成浓度为10%的草甘膦水剂出售。2012年3月,农业部停止审批含量低于30%的草甘膦混配水剂。因为技术难题,建德化工二厂只有通过氧化、浓缩将草甘膦稀母液转化成“磷酸盐混合液”,再通过高温焚烧生产成磷酸盐产品。
然而,企业为了能够尽快处置并大幅节省费用,就以低价将磷酸盐混合液交由不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企业非法处置。这些企业除了以就地填埋、直接向运河内排放等方式将污染物在浙江境内非法处置外,还将危险废物运往山东、江西等地非法处置,已实际处置的磷酸盐混合液总量达10000余吨,尚未处置的2600余吨已被公安机关查扣。
非法处置数千吨
男子获刑2年
根据江西警方调查,这些危险废物运往江西多地进行处置。第一个被发现的地方是南昌县。
南昌县公安局查明:刘某清经与邢某华、金某(均另案处理)协商后,由邢某华、金某将新安公司建德化工二厂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磷酸盐混合液(该厂对外也称草甘膦母液)运至南昌后,交由刘某清处理。
2011年9月至2012年5月间,邢某华、金某共将1000余吨磷酸盐混合液通过槽罐车运至南昌。刘某清先在南昌县富山乡租用了一水泥池,用于倾倒上述混合液。后刘某清又将上述液体运至南昌县八一乡、富山乡等地的砖瓦厂,用燃烧的方式进行非法处置,非法获利10万余元。
2013年3月至5月间,刘某清将混合液交由南昌县武阳镇庵前村、新建县等地的砖瓦厂,掺入烧制砖块用的泥巴,以作为燃料使用,共非法处置1000余吨磷酸盐混合液,非法获利16万余元。
此污染环境案被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
今年4月,南昌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清无处理危险废物的资质,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共2000余吨,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清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记者获悉,邢某华、金某等人落网后,又供出除了南昌县外,危险废物还流向了抚州、鹰潭等地。
每处置1吨危险废物获160元报酬
8月14日,金溪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办案民警告诉记者,2月27日,他们接到抚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转发通报称,省公安厅要求认真做好部督污染环境案件线索协查工作,介绍了南昌县警方办理的污染环境案,还特别提到了江西博邦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邦公司”)经理斯某君在金溪涉嫌非法储存、处置草甘膦母液的线索。
博邦公司地处金溪县工业园区,是2006年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农药定点生产企业。金溪警方迅速组织治安大队民警对博邦公司和斯某君展开了深入调查。
金溪警方同时和南昌县、东乡县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在初步查明斯某君涉嫌非法储存、处置草甘膦母液的事实后,3月7日,金溪警方对斯某君涉嫌污染环境案正式立案调查。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经初步查实:2011年9月份,浙江杭州人邢某华通过网络获知了博邦公司经理斯某君的手机号码,其后便和斯某君取得联系。邢某华自称手上有草甘膦母液(实为磷酸盐混合液,该混合液经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检测,属于危险废物),可以做除草剂。
听说此物可以做除草剂,斯某君很是感兴趣。斯某君在试用了邢某华提供的所谓草甘膦母液之后,觉得效果还不错,同意从邢某华那运进磷酸盐混合液到博邦公司的工厂储存、处置。双方同时还商定,斯某君每处置1吨磷酸盐混合液,邢某华就付给斯某君处置费160元。
“除草剂”曾泄漏污染土地
斯某君和邢某华的“合作”正式开始。
每次都由邢某华负责联系新安公司建德化工二厂的磷酸盐混合液,然后委托建德市宏安货运有限公司用槽罐车运送磷酸盐混合液到金溪县来,斯某君负责对浙江运来的磷酸盐混合液进行储存、处置。结算的费用是邢某华通过银行汇款到斯某君的账户上。
金溪警方调查,2011年10月至2012年5月间,邢某华陆续联系了磷酸盐混合液给斯某君,磷酸盐混合液运到博邦公司的工厂后,分别储存在容量为200L的塑料桶里和一个水池中。斯某君聘请临时工人对这些磷酸盐混合液进行分装和处置,制作成除草剂。
根据斯某君的供述,他把这些除草剂免费提供给了工厂附近的一些农民使用。警方还查明,从浙江运来的磷酸盐混合液除了直接运到金溪县的博邦公司的工厂外,还有部分储存在东乡县何坊水库附近斯某君租用的水池里。2012年5月,该储存点发生了泄漏,造成了附近许多农田和土地受到环境污染。
2012年2月至5月间,斯某君联系了槽罐车分3次从东乡县运了100多吨的磷酸盐混合液到博邦公司处置。初步统计显示,2011年10月至2012年5月间,斯某君把500多吨有毒有害废物磷酸盐混合液在博邦公司的工厂非法进行储存、处置,获利8万余元。
鹰潭警方还在继续侦办
3月19日,金溪县公安局批准对斯某君进行刑事拘留。不过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就在金溪警方对斯某君进行立案侦查之前的3月3日,鹰潭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也对斯某君在鹰潭市涉嫌污染环境案进行了立案侦查。
3月17日,鹰潭警方对斯某君执行了刑事拘留,次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因此金溪警方对犯罪嫌疑人斯某君的刑事拘留未执行。金溪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于3月21日依法对博邦公司的工厂进行了搜查,对放在工厂的100多个容量为200L的蓝色塑料桶予以了扣押。3月31日,金溪警方将此案移交给鹰潭警方并案处理。
8月14日,鹰潭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目前此案仍在侦办中。据斯某君供述,2011年底他就准备将博邦公司厂房搬离金溪,所以2012年找到鹰潭一家已经停产的农药厂租了三个大储存罐和场地。
斯某君自称只将600多吨磷酸盐混合液运到了鹰潭进行非法处置。“为此案我们多次前往浙江和南昌、抚州进行了调查,目前我们还在仔细核查涉案数据。”办案民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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