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了一家还有一家 武汉锅顶山垃圾焚烧再起争议
“‘一条扁担’挑着‘两个箩筐’”,这是当地人对武汉市汉阳区经济发展特点的描述。其中,“一条扁担”指的是汉阳大道,“两个箩筐”是钟家村和王家湾两个商圈。
汉阳大道两旁居民区林立,商铺密集,然而,在主干道旁边,却有两个垃圾焚烧厂,且紧挨着居民小区,这成为当地居民心头的隐忧。
这两家垃圾焚烧厂一家是武汉博瑞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能源)经营的锅顶山垃圾焚烧厂;另一家是武汉汉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氏环保)运营的锅顶山医废垃圾焚烧厂,二者仅一墙之隔。
在去年底被媒体曝光为违规项目后,博瑞能源就暂停生产了。也是直到这个时候,汉氏环保才浮出水面,被当地居民知道它的存在。而锅顶山医废垃圾焚烧厂从2012年运营至今已有两年时间,是否经环境主管部门竣工验收也存疑。
相比于前者,周围居民对于后者的排放物危害健康的担忧更甚。《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周边居民正准备针对锅顶山医废垃圾焚烧厂发起联名起诉,其核心要求之一就是希望能将该厂关闭或迁移。
生活垃圾焚烧厂被暂停
在汉阳大道扁担山公墓对面,有一条坑坑洼洼的水泥路,路牌上写着“垃圾焚烧厂区”的字样,从很远的地方就能看见矗立着的烟囱。在当地,随便问一个周围的居民,他们都能轻易地指出锅顶山垃圾焚烧厂的位置。沿着水泥路向前走几百米,就可以看到博瑞能源的红色门墙。
不同的是,此时的博瑞能源大门紧闭,偌大的厂区内很少见到工作人员。一位附近的居民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博瑞能源去年被媒体曝光之后,去年底已经暂时停产,至今没有复产。
2013年12月,央视《经济半小时》曝光锅顶山垃圾焚烧厂散发恶臭,建成后没通过验收就点火运行,一直属于违规项目。
实际上,武汉市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对于锅顶山垃圾焚烧厂的环境违规问题并非毫不知情。
2013年7月,湖北省环保厅环境违法监察通报显示,锅顶山垃圾焚烧存在以下情况:未经环评验收擅自生产;治污设施未落实;擅自处置垃圾滤液;防护距离内居民未搬迁等严重违法问题,要求该厂立即停产整改,未经批准不得生产。
2013年11月,武汉市环保局对博瑞能源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锅顶山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锅炉废气排放口排放的烟气中,烟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浓度均超过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标准限值,并开出8万元的罚单。
而在去年10月,因“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已经投入生产”问题,博瑞能源被武汉市环保局罚款15万元。
在距离该厂1.2公里的区域内就有一个琴断口水厂,其自来水供给居民数量超过40万人。
据记者了解,早在该项目建设之初,就曾有20余位武汉市人大代表联名提议《关于迁移汉阳锅顶山武汉市有害废物焚烧处置中心项目的建议》指出,由于焚烧项目建在地势较高的锅顶山山腰,加上超过50米高的排气筒,其产生的大量燃烧飞灰(含有重金属和二噁英)的落地范围将远远超过800米。可能对项目东北方向的汉口宗关水厂和汉阳琴断口水厂造成不利影响。这两家自来水厂承担着几百万人的生活及生产供水任务。
记者近日在垃圾焚烧厂附近的昌南花园小区走访中发现,对于博瑞能源被暂停运营,小区居民均感到高兴,但同样存在疑惑和担忧。该小区一位居民代表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现在只是暂停,不知道是否还会恢复生产,该厂是否会被搬迁。
对此,记者试图向汉阳区环保局和武汉市环保局了解情况,但均未得到具体答复。
然而,2014年3月,武汉市环保局向汉阳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印发2014年汉阳区人民政府创模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完成锅顶山武汉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汉氏环保)、武汉市汉阳锅顶山垃圾焚烧厂(博瑞能源)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拆迁和安置工作,积极配合完成两项目的环保“三同时”验收。
据了解,承担武汉市所有医疗垃圾处置的汉氏环保2012年正式投产运营,目前具有两条生产线,均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日处理医疗垃圾超过30吨。
记者发现,和博瑞能源在红色门墙上鲜明地写着公司名称不同,汉氏环保在正门之外又有一道围墙和一扇铁门,且两扇门旁边都没有显示公司名称的标识。
当地居民代表任瑞对记者说,汉氏环保一直没有挂厂名,周围居民一直不知道它的存在,一直到博瑞能源被关停后,居民还能闻到一种刺鼻的味道,才知道这个医疗垃圾焚烧厂的存在。
汉氏环保运营合规性存疑
与博瑞能源未取得环评验收类似,汉氏环保同样未取得相应的环评验收,属于违规生产。
公开资料显示,汉氏环保成立于2002年9月,2003年8月武汉市有害废物焚烧处置中心项目在武汉市洪山区九峰乡二妃山北建成投产,2009年开始筹划搬迁至汉阳锅顶山,并于2012年正式点火运营。
2009年8月,武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作为评价机构,向武汉市环保局报送了汉氏环保武汉市有害废物焚烧处置中心迁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确定以厂界边缘向外延伸350米设置为项目的防护距离。
然而,根据《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规定,危险废物焚烧厂内危险废物处理设施距离主要居民区以及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的距离应不小于800米。
而报告书中表示,考虑到项目只焚烧医疗废物,不焚烧其他危险废物,根据专家组技术咨询意见,项目可以不执行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中的选址要求。
对此,报告书的主要编写人员,武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院长朱志超在与居民代表的座谈会上介绍,800米是一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的标准,是指把危险废物存起来的防护距离,并不适用于汉氏环保。
同时,在2009年8月,武汉市环保局在对报告书的批复中明确要求,项目竣工后试运行申请须书面报该局同意,试运行期内(不超过3个月)向该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是否取得环保验收?医疗焚烧厂是否具备完善的环保资质?对此,汉氏环保后勤部负责人表示,“有一个医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是(武汉)市环保局给汉氏环保颁发的,环评肯定是有,听说过,但批了没有还是不清楚。”
而朱志超的说法是,汉氏环保项目没有通过环保部门的环保验收,没有取得项目环评。
也就是说,从2012年运营至今,汉氏环保可能一直处于违规生产的状态。这也进一步引发了周边居民对于汉氏环保违规排污的担忧。
当地居民代表岳忠义认为,医废垃圾焚烧厂运营已经2年时间,环保部门为什么不把合格证颁发给他们?这说明环保部门也认为他们是不合格的。
当地居民欲走法律程序
岳忠义介绍,对于焚烧厂影响居民生活的事情,现在就是想按照法律程序来走。“被告:武汉汉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博瑞环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二被告停产并搬迁,赔偿损失100万元”。日前,拿着这样的民事起诉状,岳忠义等5位居民走进汉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即便事先得到汉阳区政法委相关领导认同,但起诉并不顺利。岳忠义说:“他们只是口头上和我们说了请示上级,上级说不予立案,没有书面的东西。”
作为该事件的代理律师,北京市义派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振宇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诉讼已经递交后法院不予立案,也不给裁定,是不合法的。
王振宇解释,在程序上这个民事起诉符合立案条件,应该给予立案;其次,在程序上如果不立案,法院就应该下裁定,这样,起诉人拿到裁定书可以进行上诉。
记者曾电话联系了汉阳区政法委相关负责人,询问此次民事诉讼的相关情况,却未得到相应的回复。
“我觉得对诉讼立案的前景担忧是正常的,这是比较复杂、系统的过程,这个问题的解决也不会通过一个诉讼来判决,最后可能通过一些协调、协商,或者是政府有关部门对锅顶山垃圾焚烧项目的反思及重新安排等来解决。”王振宇说,已经做了一个很详细、周密的各个方面配合的方案,并分成几个阶段实施。
据王振宇介绍,方案中包括针对武汉市环保局的两个行政复议,对锅顶山两个垃圾焚烧厂的民事诉讼,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信息公开申请等内容。
实际上,该起诉讼案件归属于环境诉讼案,法律保障力度在不断加强,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去年出台的《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且近期最高人民法院还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
但据记者了解,即便具有官方背景的中华环保联合会,在为环境受害人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时,获得立案并成功判决的案件也并不多。
对此,岳忠义认为,不立案是在意料之中,但这个司法程序一定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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