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条例10月起实施 黄标车禁止从事运输经营
从10月起,黄标车等高污染车辆将禁止在本市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既拿不到《道路运输证》,也通不过年审。
记者昨天从市交通委获悉,《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10月1日起实施,管理部门将根据新《条例》,在全市范围内加强执法,并加快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的淘汰速度。
环保部门可抽查机动车
据环保部门检测分析,机动车、船排放对本市PM2.5的贡献率达25%,是影响当前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而在各类机动车的污染排放中,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又是"重污染源",平均每辆黄标车的污染排放量是"国五"标准新车的10倍以上。因此,《条例》针对机动车污染排放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包括在本市行驶的机动车、船不得排放明显可见的黑烟;尾气排放车载诊断系统报警或者尾气处理装置保质期满的,车主应及时送修、更换;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或者被标识为高污染的车辆,不得在本市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等。
此外,《条例》还规定,环保部门可以在机动车停放地,抽查在用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情况,遥感监测取得的数据可以作为环境执法的依据。
今年已淘汰近8万辆
据统计,从2011年至2013年,上海累计淘汰黄标车10多万辆,今年计划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6万辆,其中1月至7月已淘汰近8万辆,目前全市在册黄标车还剩约12万辆。
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推行"黄标车外环以内限行"等限制措施,以及配套发布《关于本市推广应用节能和新能源等环保型公交车的实施意见》等政策,上海近年来在公交等行业中加快了用环保车辆代替黄标车的速度。
截至目前,本市已投放纯电动、超级电容、电电混合、油电混合、双源无轨电车等各类节能和新能源车1700余辆,争取到2015年投用3000辆以上环保型公交车,而到2017年环保型公交车将占全部运营公交车的30%。
同时,今年交管部门还计划在全市所有"国三"标准公交车中选出200辆,试点加装除黑烟效率达80%至90%的尾气颗粒物捕捉器,并且鼓励出租车定期更换一次尾气净化装置。
加强重要道口执法查处力度
据介绍,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黄标车外环以内限行"措施至今,管理部门重点围绕全市27个进沪主要道口开展联合执法,共查处黄标车驶入外环以内的交通违法行为8000余起,其中利用"电子警察"非现场查获7000余起。
交管部门表示,新《条例》生效后,将对本市黄标车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对外省市黄标车不予驻沪备案、对已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黄标车不予通过2014年度年审。交通执法部门届时将加强对重要道口的执法检查,对违反禁令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黄标车,将责令其改正并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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