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九原:从点到面持续防治大气污染
为有效推动全市生态建设,促进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九原区在过去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积极适应新指标新要求,以环保部门牵头,多个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作,从点到面,从问题到根源,全面持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专项整治违法企业
制定了《九原区清理取缔辖区违法排污企业的工作实施方案》和《九原区关于清理取缔违法企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了《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关于关停取缔“明达玻璃”等违法企业的通告》、《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取缔我区违法企业的通告》、组织召开了九原区第7次政府常务会,专门安排部署开展违法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由各分管区长包片(乡镇),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各地区召集违法企业召开清理取缔工作说明会4次,发放政府通告350份,组织集中强制清理取缔行动6次,彻底清理取缔各类违法企业162家。
燃煤锅炉整治
九原区现有建成区工业企业、生活服务业、主城区供热等燃煤锅炉144台,主要分布在主城区和各镇政府所在地。按照市政府燃煤锅炉整治目标的要求,九原区建成区供热燃煤锅炉77台,2014年需完成39台以上;建成区工业企业和生活服务燃煤锅炉67台,2014年完成54台以上。
印发了《九原区燃煤锅炉整治实施方案》,确定了由环保分局、区住建局牵头,各地区具体负责锅炉整治工作方案。区政府组织召开了由各地区、各锅炉业主参加的锅炉整治协调会。目前,除部分城乡结合地区因无集中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城市整体拆迁时间未确定的33台锅炉存在难以确定替代方式和完成时限外,其余111台已逐台确定了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目前已完成燃煤锅炉整治35台。
城市生活污染治理
集中改造生活服务业燃煤设施。对建成区内165户饮食服务业、商业网点、商贸市场等生活服务业的燃煤设施进行了集中改造,目前,建成区内商业网点、商贸市场的燃煤设施全部取缔,饮食服务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24台。
严查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行为,杜绝了在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焚烧落叶和秸秆。
加大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力度。5个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共签订拆迁协议1452户。其中,麻池永茂泉村已签订拆迁协议532户;二道沙河北村、西村签订拆迁协议100户;韩庆坝地区和铁西6#街坊等拆迁项目已签订拆迁协议820户。集中新建3个安置房建设项目,鹿苑康城项目已开工建设安置房1100套,正在进行主体建设;鹿原佳园项目已开工建设安置房1000套,正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华鹿温泉小镇项目已开工建设安置房100套,正在进行基础工程建设。
城市扬尘污染治理
制定下发了《九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原区煤场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对10家煤场进行清理取缔,截至7月底,神华包头分公司等10家煤场已全部清理取缔完毕。加强施工场地扬尘防治工作。制定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责任状,加大巡查力度和频次,严格管控施工工地的渣土堆和垃圾清理工作。
地质环境治理及生态恢复
据了解,九原区辖区g6高速、110国道沿线23.2公里范围内,道路两侧的沙坑涉及阿嘎如泰苏木、哈业胡同镇、白音席勒街道办事处3个地区,共有沙坑27个,渣堆11个,占地面积约3010亩。按照《包头境内g6高速、110国道两侧地质环境治理及生态恢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九原区阿嘎如泰苏木、哈业胡同镇和白音席勒办事处对沙坑、渣堆进行回填、修整、绿化。目前,已治理沙坑18个,其中阿嘎如泰苏木13个、哈业胡同镇3个、白音席勒办事处2个;11个渣堆已全部修整完毕。
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
印发了《九原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纳入全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成立乡镇环境保护机构,解决各地区没有专业执法人员,环境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控制的问题,九原区拟从区聘人员中抽调10人与九原环保分局监察人员成立乡镇环境保护监察所,人员从环保分局和乡镇抽调,交通工具和办公经费由环保分局保障,受乡镇和环保分局双重领导。从公安分局抽调2至3人派驻环保分局,成立环境保护派出所,主要负责保障环保分局的行政执法,执行新《环保法》第六十三条,实施行政拘留决定以及对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提前介入,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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