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8大举措打响“雾霾”阻击战,煤、车、工业污染管控为重点
10月13日讯,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抓紧制定2014年年底前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具体方案,并从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机动车燃油管控、秸秆综合利用等8个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江苏省环保厅网站周一发布消息,为应雾霾来袭的“大概率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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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提出了8项“阻击”雾霾的具体举措:
1、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列入该省今年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项目,相关生产线10月起全面停产。
2、严控燃煤污染。继续实施绿色发电调度,安排煤耗低、治污设施全的电力企业优先发电。列入今年整治任务的2247台燃煤锅炉年底前确保整治到位。
3、严控工业污染。加快推进钢铁、水泥等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提标改造。省财政加大非电力行业治污资金补助力度,对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提标改造,按省核定标准投资的15%-20%给予以奖代补。全省13.5万千瓦以上的燃煤机组推广使用超低排放技术。
4、严控扬尘污染。2015年1月1日起,扩大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排污费征收范围,征收标准提高至1元/平方米·月。未落实扬尘管控措施的10月至12月不得开工。
5、加强机动车污染控制。各加油站(点)于今年10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Ⅳ标准车用柴油。省财政按各地黄标车淘汰任务完成情况兑现既定奖补政策,并适时适当提高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奖补标准。各级政府要确保完成年度淘汰任务,全省年底前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30.7万辆以上。
6、严格环境监管。各地要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加强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对未按规定建设治污设施、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企业,要依法从严从重从速处理。
7、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今年秋季,各地要确保不发生因秸秆焚烧或抛河引发的严重污染事件。
8、做好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发生橙色及以上的重污染天气时,要严格执行《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最严格的停产、停工措施,对未脱硫脱硝的热电企业、未安装硫磺回收装置的炼油企业实施停产,对钢铁烧结机、水泥生产线实施最大限度的停产限产。
此外,从10月11日到12月31日,该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对重点污染源和问题突出的企业实行驻厂监督,持续保持执法检查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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