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5年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累计总金额达25亿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
一年来,一些地方在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市场化机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本报今日推出浙江省在深入推进排污权交易方面的探索和实践,为其他地方提供借鉴。
2009年2月,浙江省被列入全国排污权交易首批试点省份。5年的试点实践,使浙江省基本构建完成了一套较为完善,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体系。
环境资源正成为一种稀缺商品,成为众多企业要花大价钱争抢的“香饽饽”。
据统计,5年来,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累计总金额达25亿元,约占全国的62.5%。另有326家排污单位通过排污权抵押获得银行贷款66.55亿元。
市场化倒逼行业升级
不久前,浙江华德利控股集团总经理宋华伟心中悬着的一块大石头终于放下了,经过102轮的激烈“厮杀”,公司最终以500万元的价格成功竞得16.02吨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指标。随后,公司再以700万元斩获另一单25吨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指标。“这下,企业今后的发展有空间了。”宋华伟说。
华德利控股集团旗下的浙江华德利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是海宁市印染龙头企业之一,近年来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让公司压力倍增。
宋华伟介绍说,经过数轮的治理,公司已建成日处理规模1.7万吨的污水处理设施。
“今年新装了刷卡排污系统,环保要求更高了,我们198吨的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指标有点紧。”宋华伟说,考虑到企业的长远发展,公司抓住海宁市首次排污权指标公开竞拍的契机,一举拿下了这两个大单。
“以前要关停印染企业,政府很难拿出大笔资金补助。现在让企业将排污权指标拿来拍卖,关停企业拿到手的钱更多了,政府的负担也轻了。”海宁市环保局污染防治科科长张勤说。
同属嘉兴市的嘉善县在排污权交易上的探索步子更大。根据浙江省印染行业整治要求,嘉善县划出了一道硬杠杠:按照行业总量控制、企业统一削减原则,对全县所有印染企业排污权削减30%,若总量不够的,由企业通过自由竞价等方式,补足总量。
嘉善利泰纺织印染有限公司董事长黄继军从中看到了先机。“我们对政府有关政策进行了研究,相关会议一开完,就抢着和一家退出的印染企业签订了排污权指标转让协议,签协议当天就打款。”黄继军说,“9.84吨化学需氧量排污权指标花了370万,后来有企业买10吨就花了710万呢!这是稀缺产品,供不应求。”
不用派工作组,不用财政掏钱,嘉善县9家印染企业自愿实施关停或重组,全县印染行业削减了300吨化学需氧量和40吨NH3-H。
环保整治的难点,就这样通过市场化机制轻松化解。
政策体系提供保障
2009年2月,浙江省排污权交易中心挂牌成立,正式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5年来,浙江省从政策研究、制度设计、平台构建和市场交易等方面大胆探索。
浙江省环保厅总量处副处长王雷告诉记者,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11个设区市的68个县(市、区)已进行试点,累计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9573笔,缴纳有偿使用费17.25亿元,完成排污权交易3863笔,交易额达7.73亿元,开展排污权租赁388笔,交易额达699.28万元。另有326家排污单位通过排污权抵押获得银行贷款66.55亿元。
“浙江的试点工作之所以成效明显,主要在于注重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撑。”王雷说。
王雷表示,浙江省政府2009年就出台了《关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布局试点工作,落实了各地各部门责任;2010年,又出台了《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落实排污权载体。
同年,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出台《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从宏观上构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框架。
浙江省环保厅制定的各类办法、实施细则及技术规范,为排污权量化打下了基础。省级环保、财政、物价和金融部门联合出台了系列资金管理政策文件,为排污权货币化、市场化打通了道路。
在试点过程中,全省各地也结合实际,出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技术文件103个。目前,浙江已基本构建完成一套较为完善,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框架体系,确保了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此外,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机构的建设也初具规模。除浙江省排污权交易中心外,全省11个设区市已有8个成立排污权交易机构,全省共有排污权交易机构25个,工作人员122名。尚未成立交易管理机构的地区,也暂将相关管理职能放在环保部门,并依托现有的产权交易所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排污权交易。
创新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王雷表示,尽管浙江省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当前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仍然存在市场活跃度不高等问题。
为破解种种难题,2014年,《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提出,要建立环境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将其作为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根据有关要求,浙江省环保厅在全省选取了19个县(市、区)作为总量控制制度改革创新的示范点。
目前,舟山市、海宁市、嘉善县、柯桥区4个地方试点的相关课题研究正在开展,《浙江省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方案》即将成稿。
与此同时,浙江省正在进一步扩大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到今年年底前,浙江省纳入环境统计范围的所有企业都要领证排污。
“排污许可证应该成为我们日常企业环境管理的重点。”来自基层的张勤深有感触。他告诉记者,根据正在拟定中的《海宁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全市排污许可证将分为A、B两类,A类企业涵盖需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企业,因此将执行更加严格的管理措施。新建企业通过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和交易替代购得排污权指标,现有企业则通过确定初始排污权来建立企业排污权账户。
“我们还设想引入驾驶证每年12分的积分制,对企业排污许可证实施动态管理,若12分扣完则吊销其排污许可证。”张勤说。
浙江省环保厅厅长徐震表示,通过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实施,全省上下确立了“环境容量是稀缺资源”的理念,促进了环境容量资源的优化配置,倒逼了企业技术和管理创新,优化了区域经济布局和产业结构,提高了污染减排管理水平,取得了政府、企业、社会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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