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大气污染,拥抱碧水蓝天,安阳向大气污染宣战
防治大气污染,拥抱碧水蓝天。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和水环境质量,10月11日,我市“蓝天工程”暨环保目标攻坚推进大会召开,吹响了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号角。10月13日,我市又召开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指挥部第一次会议,对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防治等6个环保攻坚重点领域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市委书记丁巍指出,“必须本着为安阳长远发展和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负责的精神,下大力气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安阳人民营造一个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的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表明了市委、市政府向污染宣战的坚定决心。为此,本报即日起开设《打赢“蓝天工程”攻坚战》栏目,监督报道全市重点行业和企业治理情况,为全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10月13日,记者从市大气污染防治“蓝天工程”指挥部获悉,我市将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使全市的空气质量有所好转,重污染天气所占比重明显下降,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219天,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有所下降。
为实现今年的目标,我市将深入开展工业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未按期完成大气污染治理任务或未能达到治理要求的企业,由当地政府依法责令其停产治理。应淘汰的落后产能按规定拆除、淘汰,不得转移。并全面推进钢铁、水泥、化工、有色冶炼等高污染行业清洁生产审核。
同时,我市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禁止审批核准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并严格控制审批焦炭、有色冶炼、电石等高耗能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各县(市)区和有关企业要完成“十二五”期间21个重点行业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燃煤锅炉也是此次整治的重点。在市区建成区禁止新建20蒸吨/时以下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其他区域禁止新建10蒸吨/时以下燃煤、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10月底,完成市区禁燃区和集中供热、天然气供气覆盖区内10蒸吨/时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工作,全市20蒸吨/时及以上未拆改的燃煤锅炉要全部建成脱硫和高效除尘设施。
我市严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销售或燃烧原(散)煤、蜂窝煤、焦炭、木炭、煤矸石、煤泥、煤焦油、重油、渣油等高污染燃料,禁止燃烧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生物质燃料,限期拆除或改造已建成的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设施。新建煤矿要同步建设洗选设施,现有煤矿逐步增建洗选设施。
今年年底前,市区快速路以及主干道、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要在50%以上;市区渣土和粉状物料运输车辆全部完成封闭改造,并配备GPS定位监控装置。市区18条主干道以及107国道市区段、北外环路、东外环路、安楚路、安林公路等主要路段降尘量不超过18吨/月·平方公里。
对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重点是整治载货营运、物流快递、押运、公交等高使用率车辆,严禁无环保标志和冒黑烟的车辆上路行驶。此外,12月31日之前,全市所有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必须完成油气回收综合治理,新建储油库、加油站必须同步建设油气回收装置。
我市加强了对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的监管和整治力度,取缔占道经营的露天烧烤。市区建成区所有新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企业单位食堂必须严格执行环评审批和“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油烟治理须满足《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要求。
此外,林州市陵阳镇、安阳县水冶镇、安阳县铜冶镇以及安林高速公路和安林公路、内黄县陶瓷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也是这次大气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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