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10个县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率达九成以上
安康市10个县(区)近日均通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县建设验收。
今年以来,安康市立足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实际,把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作为重要任务,结合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县建设,加强水土保持国策宣传,强化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完善监督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深化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切实加强水土保持执法监督工作。
安康市完善水土保持监督政策。通过开展第一批和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各县(区)分别制定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规定、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规定等,建立了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制度。
明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作为生产建设项目立项(核准)的前置条件。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确保了监督执法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规范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和执法行为。
健全监督执法机构。根据《水土保持法》赋予的职能要求,安康市各地建立健全了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配备了执法人员。做到机构、人员、办公场所、工作经费、取证设备装备“五到位”,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各级水土保持部门每年还坚持组织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的集中培训,全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落实监督管理制度。安康市坚持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为核心,以重点开发建设项目违法行为为突破口,推动“三同时”制度的贯彻落实。
每年对全市开发建设项目的数量、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等进行摸底排查,分门别类登记,做到对象明了,有的放矢。实行不定期巡查巡检制度,对市县审批的建设项目每年检查3次以上。各县对境内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每年除常规性检查外,在汛期前还要专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防汛安全检查。
安康市建立项目跟踪督查制度,对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每年跟踪检查两次以上,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防治措施。近年来,全市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率达95%以上,方案实施率达90%以上。
安康市不断转变执法观念和工作作风,在严格监督执法的同时,始终坚持为开发建设单位做好技术服务,强化服务意识。
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水土保持法》施行3周年宣传纪念活动等,通过网络、广播、宣传车、广告牌等多种方式,深入乡镇、社区、企业,向广大群众和建设单位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水土保持工作任务和建设成果等。
在开发建设单位实施水土保持方案时,安康市大力做好技术指导,针对存在的水土流失问题,帮助企业找到解决办法,力争以最少的投入达到最好的防治效果。在拉近与建设单位关系的同时,赢得群众和建设单位的支持配合,全市水土流失违法案件明显减少,多数违法案件能够顺利协调解决。
今年8月,全市10个县(区)均通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县建设验收。目前,市内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基本步入规范化管理轨道,生产建设单位遵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依法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巩固了项目治理成果,遏制了人为水土流失,守护了一江清水,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安全贯通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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