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大气污染 能出哪些招?
近年来,公众对大气污染问题越来越关注。那么大气污染的原因到底是什么?目前大气污染防治主要存在哪些问题?如何采取措施切实有效应对?今年5月至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派出5个检查组分赴10省市,专门针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在日前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该执法检查报告被提交大会审议。
“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效果还不是很明显,今年10月,北京连续4次较长时间的重度污染,表明情况依然十分严重。”“大气污染问题关乎所有人的健康和安全,关乎到国家形象,关乎到老百姓的幸福指数,必须下决心来解决这个问题。”参与分组审议的委员们纷纷表示。
问题:对污染来源、成因和传输机理研究不够,对PM2.5的形成机理认识不清,对气象过程对污染的影响机理不明
建议:进一步加大科技研究的投入,尽快从成因上找出问题来,使治理更有针对性,更有效果
执法检查报告指出,2014年上半年,74个重点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同比下降7.9%,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下降6.5%,达标天数比例提高1.6个百分点。
不过,报告也同时指出,在科技方面,对污染来源、成因和传输机理研究不够,对PM2.5的形成机理认识不清,对气象过程对污染的影响机理不明。
“为什么总量得到控制了,污染指数也在下降,可老百姓的直观感受还是污染越来越严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朱静芝发出这样的疑问。
刘政奎委员也指出,现在各地都很重视大气污染的防治工作,但很多地方对大气污染源并不清楚,“如工业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扬尘污染、生活污染等在城市的大气污染中究竟各占多大的比重,周边污染对本地污染究竟有多大影响等,不弄清楚这些,又怎么能以较小的代价解决环境问题?”
为此马志武委员建议,对于大气污染来源和传输问题的解析,必须进一步加大科技研究的投入,尽快从成因上找出问题来,才能使治理更有针对性,更有效果。
问题:面对部分企业宁交罚款也不主动治污,或者采取“一来就停,一走就排”、“昼停夜排”怎么办
建议:企业要依法落实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在向大会作报告时说,一些企业尚未真正落实治污主体责任;一些企业治污设施落后,难以达标排放;部分企业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采取“一来就停,一走就排”、“昼停夜排”、瞒报虚报监测数据等方式应付和逃避执法监管。
针对上述问题,吴恒委员认为,必须加大对向大气有排放物的企业,以及地方政府的管控,严格执行责任制。“需要的话,应该形成责任倒查。”
梁胜利委员建议加快防治大气污染的立法进程。“立法的重点要强化企业主体的责任,也要规范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个人大气污染防治行为。重点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大气污染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二是部门利益驱动的问题。”
在袁驷委员看来,应对企业不履行主体责任的有效方法之一就是加大信息公开、公众监督的力度和范围。“这些企业不怕丢票子、怕丢面子,就怕在媒体上曝光。公开有好处,企业怕公开。”
“防止发达地区剩余落后产能向西部地区转移,造成新的大气污染,这个问题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刘振来委员认为,这个问题如果不从起步阶段加以重视,一旦形成趋势、形成规模,后果将不堪设想。
问题:一些地方存在人情执法、以罚代管等问题;基层监管能力严重不足,“小马拉大车”;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管理职能中,有的没人管,有的又交叉管
建议:强化过程监管,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和基层环保队伍建设,理顺环保监管体制机制
报告显示,2013年,环境保护部接到的举报案件中,大气污染类占73%,但在全年查处的案件中,大气污染类仅占12%。
为什么会这样?和一些地方执法不严,存在人情执法、以罚代管等问题;基层监管能力严重不足,“小马拉大车”;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52项管理职能中,有的没人管,有的又交叉管有很大关系。
“执法监管要到位。”朱静芝委员说,看一看走了,说一说算了,明年还是这个问题,后年还是这个问题,所以,执法监督要突出重点。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向污染开战。在迟万春委员看来也真是“开战”了。“如河北今年淘汰2000万吨钢的落后产能,3000万吨的水泥产能。如果今年我们算打了一个大仗,最多算打了‘辽沈战役’。淘汰落后产能,特别是高耗过剩的产能,要坚定不移,要打几场大歼灭战。”
为此,参加了这次执法检查的袁驷委员建议,要建立更加严格严密的监管体系和公正有效的监察取证手段。否则,政府这么大决心、这么大投入、这么大力度的整治,都被这些违法的给打折扣了。
报告也建议,要强化过程监管,解决执法不严的问题;加强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对企业生产全过程实施在线监控;加强基层环保队伍建设,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行为。
问题:防治大气污染的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制度不完善;缺少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制度;尚未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
建议:加快法律修改进程,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
针对防治大气污染的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制度不完善,缺少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制度,尚未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机制等问题,委员们建议要加快法律修改进程,进一步完善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制度。
赵少华委员认为,应当建立一个科学的从中央到地方的整治、管理和督办体系。“现在从中央来说,还没有一个坚强有力的联防体系,仅要求地方政府、各级部门落实责任,与落实有关的防治任务还有距离,显得有点软弱无力。建议国务院建立专项防治体系,从横向上协调各部门,从纵向上发挥管理督办职能。”
除了加大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监督的力度,董中原委员建议,还需加强监测预报工作,加快环境监测站建设,及时披露监测数据,引导全民对大气质量的关注。
“要采取综合措施防治大气污染。在一些重要的活动中,打出了大气污染防治的组合拳,暂时解决了大气污染的问题,从奥运会到现在的APEC,组合拳的措施看起来是有效的。”张兴凯委员希望有关部门在活动过后,从大气污染、经济、就业以及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对组合拳的成效进行综合的政策评价,总结出防治大气污染的有效的、可行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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